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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价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更新:2023年01月15日 00:45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工程计价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计价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工程计价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工程计价标准和依据主要包括计价活动的相关规章规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计量规范、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

(1)计价活动的相关规章规程。现行计价活动相关的规章规程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等。

(2)工程量清单计价和计量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和计量规范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9)、《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等组成。

(3)工程定额。工程定额主要指国家、省、有关专业部门制定的各种定额,包括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工程计价定额等。

(4)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主要包括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指数和已完工程信息等。

工程计价依据有哪些?

1、定额:为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所必须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实物消耗量的标准。它由*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和管理。x0dx0a 2、价格:包括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依据本地区市场价格行情,定期发布市场指导价格及各相关的指数和信息。x0dx0a3、目前,有主要材料和次要材料两种。对于前者,每月由定额总站规定中准价加百分比的浮动幅度,例如钢材、木材暂定为±5%,其余均为±8%。对于次要材料,每半年或一年由定额总站发布一次调整系数。 x0dx0a4、费用:由建设部制定统一建设项目总造价及建安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包括利润和税金),由地区行业主管部门测算费率,分别为指令性和指导性费率,供承发包双方执行。x0dx0ax0dx0a5、(1)、定额计价是我们使用了几十年的一种计价模式,其基本特征就是价格=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图书费用+文件规定,并作为法定性的依据强制执行,不论是工程招标编制标底还是投标报价均以此为唯一的依据,承发包双方共享一本定额和费用标准确定标底价和投标报价,一旦定额价与市场价脱节就影响计价的准确性。定额计价是建立在以*定价为主导的计划经济管理基础上的价格管理模式,它所体现的是*对工程价格的直接管理和调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曾提出过"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等多种改革方案。但由于没有对定额管理方式及计价模式进行根本的改变,以至于未能真正体现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也曾提出过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但实际上由于当前前还未形成熟的的市场环境,一步实现完全开放的市场还有困难,有时明显的是以量补价量价扭曲,所以仍然是以定额计价的形式出现,摆脱不了定额计价模式,不能真正体现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条件自主报价。x0dx0a(2)、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属于全面成本管理的范畴,其思路是"统一计算规则,有效控制水量,彻底放开价格,正确引导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跳出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建立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依靠市场和企业的实力通过竞争形成价格,使业主通过企业报价可直观的了解项目造价。x0dx0a(3)、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不仅仅是在表现形式、计价方法上发生了变化,而是从定工程量清单计价图书额管理方式和计价模式上发生了变化。首先,从思想观念上对定额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定位。多年来我们力图通过对定额的强制贯彻执行来达到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种做法在计划经济时期和市场经济初期,的确是有效的管理手段。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这种以*行政行为作为对工程造价的刚性管理手段所暴露出的弊端越来越突出。要寻求一种有效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手段,从定额管理转变到为建设领域各方面提供计价依据指导和服务。其次,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现了定额管理方面的转变。工作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的是综合单价形式,并由企业自行编制。x0dx0a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提供的是计价规则、计价办法以及定额消耗量,摆脱了定额标准价格的概念,真正实现了量价分离、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式价格。工程量清单报价按相同的工程量和统一的计量规则,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报出综合单价,价格高低完全由企业自己确定,充分体现了企业的实力,同时也真正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x0dx0a采用行业统一定额计价,投标企业没有定价的发言权,只能被动接受。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可以充分发挥企业的能动性,企业利用自身的特点,使企业在投标中处于优势的位置。同时工程量清单报价体现了企业技术管理水平等综合实力,也促进企业在施工中加强管理、鼓励创新、从技术中要效率、从管理中要利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和壮大,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高,可以降低管理费,自有的机械设备齐全,可减少报价中的机械租赁费用,对未来要素价格发展趋势预测准确,就可以减少承包风险,增强竞争力,其结果促进了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使无资金、无技术,无管理的小企业、包工头退出市场,实现了优胜劣汰,从而形成管理规范、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秩序。

清单计价规则和定额计价规则的区别和联系

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1、计价依据不同
定额计价:统一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调价系数 *定价。 清单计价:企业定额 市场竞争定价
2、计价项目划分不同
①定额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划分以施工工序为主,内容单一(有一个工序即有一个计价项目)。而清单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划分分别以工程实体为对象,项目综合度较大,将形成某实体部位或构件必须的多项工序或工程内容并为一体,能直观地反映出该实体的基本价格。子丑寅卯辰巳戊 申酉戌亥
如:砖砌化粪池按座综合了挖土方、作垫层、池底板、砌砖池、抹灰、回填等。锚杆支护按㎡综合了钻孔、制浆、压浆、锚杆*、张拉锚、喷射砂浆等工序或工程内容。
②定额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工程实体与措施合二为一。即该项目既有实体因素又包含措施因素在内。而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将实体部分与措施部分分离,有利于业主、企业视工程实际自主组价,实现了个别成本控制。
③定额计价模式的项目划分中着重考虑了施工方法因素,从而限制了企业优势的展现,而清单计价模式的项目中不再与施工方法挂钩,而是将施工方法的因素放在组价中由计价人考虑。
3、单价组成不同
定额计价模式中使用的单价为“工料单价法”,即人+材+机,将管理费、利润等在取费中考虑。清单计价模式中使用的单价为“综合单价法”,单价组成为: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使用“综合单价法”更直观的反映了各计价项目(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其它项目)的实际价格,但现阶段当不包括“规费和税金”。
4、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
定额计价模式按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发生量计量,而清单计价模式则按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净量计量,当分部分项子目综合多个工程内容时,以主体工程内容的单位为该项目的计量单位。 比如:挖10m底面宽为1.8m,深2m的砖基础土方,定额计价的工程量计算要考虑增及工作面及放坡因素,为:(1.8+2×0.2+2×0.33)×2×10=57.2m3,清单计价中工程量的计算不考虑增加工作面及放坡,为1.8×2×10=36m3。又如清单计价的挖基础土方中包括破桩头的工程内容时,无论破桩头的工程量多大均以挖基础土方的工程量m3为单位计价,破桩头不再单列工程量。
5、计价程序不同
定额计价的思路与程序是: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差价+规费+税金
清单计价的思路与程序是: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

计价规则与规范有什么不同?

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工程计价规则、依据迎来巨大变化!-工保网


2020年7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提出五项改革主要任务,即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并决定在北京、浙江、湖北、广东、广西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率先试点。


此次广西住建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积极响应住建部改革要求,并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任务,这里主要围绕“工程计价规则”与“工程计价依据”两大试点改革重点,解读此次《实施方案》。



1、工程计价规则


依据《实施方案》要求,此次广西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将重点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主要内容包括:


1

试行取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的规定;

2

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费用构成改为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全费用综合单价。


这里首先需要了解什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可竞争费用”与“全费用综合单价”,三者有何区别不同。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是国内传统造价管理常用的一种计价方式,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是不包括规费和税金等非实体工程费的。


全费用综合单价

则是国际造价管理常用的计价方式,是指单价中综合了分项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费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是包括规费和税金等非实体工程费用的。


不可竞争费用

是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有一部分费用不能参与市场竞争,只能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去计取。这部分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与全费用综合单价是工程计价的两种形式。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是以完成项目实体工程的造价视角进行计价,其单价构成中并不包括如规费、税金等非实体工程费用,因此,是不完整的综合单价。建设工程的总造价,除了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出的实体工程费,还要加上规费、税金等非实体工程费。


全费用综合单价则是更加完整的一套造价计算方式,其计价内容包括建设工程实体、非实体工程费的全部单价,这其中也包含不可竞争费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能够令工程单价的工程成本、费用、利润等一目了然,减少计价的难度和争议;同时,全费用综合单价更具透明性,能够防止腐败滋生,进一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实现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这种计价模式也有利于我国建企更好的接轨国际建筑市场,更好的实现走出去、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


至于不可竞争费用,其自身带有鲜明的计划经济管理色彩,在我国建筑业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是不利于市场竞争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



以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例


法律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目的在于保证施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于施工安全管理的投入,以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投标人不能以减少“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代价换取中标,招标人也不能以压缩“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代价减少建设成本。在造价管理中,这部分费用依据权威部门制定的费率单独计取,且费率不可随便调整。


但实践中,不同施工企业的人才、技术、管理能力,以及采取的施工方案各不相同,对于施工安全管理的投入控制自然也有所不同,但在“不可竞争费用”原则下,各家企业在投标报价中只能按照固定费率报价,无法充分运用市场竞争,发挥自身优势,进而促进企业优化管理,提升实力。


综上,此次《实施方案》试行取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的规定,以及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费用构成改为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是符合建筑业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能够进一步激活建筑市场活力,促进接轨国际建筑市场。



2、工程计价依据


《实施方案》除试点改革现行工程计价规则,对于工程计价依据也提出重点改革意见:


1

加大估算指标发布力度,改进概算定额、预算定额、信息价的编制办法,完善定额动态管理机制;

2

*发布的定额及信息价仅作为国有投资项目的计价参考,引导国有投资项目参照*发布的定额及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询价编制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及招标控制价。


从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的过程来看,一个项目工程要经历从投资估算、到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工程决算等多次工程计价过程。其中,计价依据主要即是*部门发布的估算指标与定额。


定额与估算指标


在建设生产活动中,为完成某一单位合格产品或某一建设生产任务,需要消耗一定的人工、材料、机具设备与资金。受地域、市场、价格、管理等客观因素影响,不同项目工程的消耗水平有所不同。为规范建设活动经营管理与经济核算,国家相关部门依据全国或地区相关统计数据,制定与发布的项目工程平均消耗标准即为定额。在建设工程领域,定额的种类繁多,按用途可分为:概算指标、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等。


其中,估算指标,是指以独立的建筑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为对象,综合项目全过程投资和建设中的各类成本和费用,反映出其扩大的技术经济指标,也是定额的一种表现形式。



定额,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为加强建设管理、合理安排劳动力资源制定的一项管理控制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定额制度对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盈利控制、投标报价竞争等发挥着重要管理作用。但随着我国建筑业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环境因素急剧变化,由*部门制定编制的定额文件,逐渐暴露出更新时间慢,数据间隔长,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弱点。仅凭定额文件,已无法精准反映当下建筑市场行业的平均生产水平,进而为项目计价形成准确、及时的计价依据。


2020年7月24日,住建部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提出“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其目的即在于通过引入、加大市场计价机制,改变定额管理制度下,*宏观调控决定市场资源配置的传统计价管理弊病,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此次《实施方案》对工程计价依据提出的两点改革意见,一方面在于进一步完善现行定额编制与管理制度,尝试解决定额制度存在的滞后性问题;另一方面则开始弱化建筑市场造价管理对于*定额的依赖,转而加强市场动态信息价格对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及招标控制价的计价依据影响。


从《实施方案》试点内容来看,广西工程造价试点改革是有充分考虑到造价改革变化对于市场的影响的。此前“取消定额”消息曾在造价行业内部造成不小动荡,引发不少行业人员的议论反响。上述《实施方案》内容表现出的阶段性特点,给予相关市场活动主体足够的缓冲时间,也给予造价行业与建筑市场全新的发展机遇,推动建立全新的工程计价体系。

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在计价规则上有什么区别

你好:1为定额,2为清单
项目设置
1、现行预算基础定额的项目一般是按施工工序、工艺进行设置的,定额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
2、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 ,“综合项目”一般包括多个子目工程内容。
定价原则
1、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定额中的基价定价。
2、按照清单的要求,企业自主报价,反映的是市场决定价格。
计价价款构成
1、定额计价价款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而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子目基价是指为完成《综合定额》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子目基价是综合定额价,它没有反映企业的真正水平和没有考虑风险的因素。
2、工程量清单计价款时指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即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除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单价的构成
1、定额计价采用定额子目基价、定额子目基价只包括定额编制时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并不包括利润和各种风险因素带来的影响。
2、工程清单采用综合单价,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且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行编制。
价差调整
1、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与定额价对比,调整价差。
2、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直接计算,除招标文件规定外,不存在价差调整问题。
计价过程
1、招标方只负责编写招标文件,不设置工程项目内容,也不计算工程量。工程计价的子目和相应的 工程量是由投标方根据文件确定。项目设置、工程量计算、工程计价等工作在一个阶段内完成。
2、招标方必须设置清单项目并计算清单工程量,同时在清单中对清单项目的特征和包括的工程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地告诉投标人,以便投标人报价,清单计价模式有两个阶段组成:
①由招标方编制工程量清单。
②投标方拿到工程量清单后根据清单报价。
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
1、定额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按《综合定额》标准计算,《综合定额》标准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或《企业定额》自定,它真正反映企业的自身水平。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价方法
1、根据施工工序计价,即将相同施工工序的工程量相加汇总,选套定额,计算出一个子项的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每个项目独立计价。
2、按一个综合实体计价,即子项目随主体项目计价,由于主体项目与组合项目是不同的施工工序,所以往往要计算多个子项才能完成一个清单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每一个项目组合计价。
价格表现形式
1、只表现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具有单独存在的意义。
2、主要为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使投标、评标、结算的依据,单价一般不调整。
使用范围
1、编审标底,设计概算、工程造价鉴定。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和需招标的小型工程。
工程风险
1、工程量由投标人计算和确定,差价一般可调整,故投标人一般只承担工程量计算风险,不承担材料价格风险。
2、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量,数量不准会被投标人发现并利用,投标人要承担差量的风险,投标人报价应考虑多种因素,由于单价通常不调整,故投标人要承担组成价格的全部因素风险。
祝你好运!

建筑工程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 计算规则的区别 有哪些?

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
平整场地不同,清单以底层建筑面积。定额以底层建筑面积外扩2M。
挖土方不同:清单以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定额要加工作面,允许情况下,要放坡。
内墙高度不同:清单算至板顶,定额算至板底。
雨蓬不同:清单以体积,定额以面积。
阳台不同:清单以体积,定额以面积。
两种计价模式的区别:
一、定额是国家(省、市,行业等)颁布的作为报价参考的标准,有材料价格、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等。
二、清单则是建设单位(或招标单位)提供的,本项目所使用材料的数量、规格、档次等的列表,以供投标单位作为报价参考,一般清单只有量,没有价格,施工单位只要照单填写就可以了。
三、 单价构成的区别:
定额计价采用的单价为定额基价,它只包含完成定额子目的工程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包括间接费、计划利润及风险,其单价构成是不完整的,不能真实反映建筑产品的真实价格,与市场价格缺乏可比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的单价为综合单价,它包含了完成规定的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及一般风险,其价格构成完整,与市场价格十分接近,具有可比性,而且直观,简单明了。
四、 造价构成区别
定额计价将工程费用划分为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规费、利润和税金。而清单计价则将工程费用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量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五、 计价规则的区别
定额计价的工程量包含施工操作的损耗量和采取技术措施的增加量,计算工程量时,要根据不同的损耗系数和各种施工措施分别计量,给出的工程量都不一样,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议。而清单工作量只计算净用量,不考虑损耗量和措施增加用量,计算结果是一致的。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一般指净用量,它是按照国家统一颁布的计算规则,根据设计图纸计算得出的工程净用量。它不包含施工过程中的操作损耗量和采取技术措施的增加量,其目的在于将投标价格中的工程量部分固定不变,由投标单位自报单价,这样可减少工程量计算失误,节约投标时间。
六、 计算程序存在区别:
定额计价法是首先按施工图计算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并乘以相应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再汇总相加得到单位工程的人工、材料和机械使用费之和,然后在此和的基础上按规定的计费程序和指导费率计算其它直接费、间接费、规费、利润和税金,最终形成单位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的计算程序是:首先计算工程量清单,其次是编制综合单价,再将清单各分项的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相乘,得到个分项工程造价,最后汇总分项造价,形成单位工程造价。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依据不同,划分不同。

1、依据不同

定额计价:统一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调价系数*定价。清单计价:企业定额市场竞争定价

2、划分不同

定额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划分以施工工序为主,内容单一。而清单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划分分别以工程实体为对象,项目综合度较大,将形成某实体部位或构件必须的多项工序或工程内容并为一体,能直观地反映出该实体的基本价格。

基本程序

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过程有两个:工程计量和工程计价。工程量在一个地区的计算均按照统一的项目划分和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确定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确定出工程的成本及盈利,最终可以确定出工程预算造价(或投标报价)定额计价方法的特点就是量与价的结合,经过不同层次的计算形成量与价的最优结合过程。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定额计价

为什么清单计价 计算规则里面怎么没有模板工程 和脚手架工程

模板工程和脚手架工程属于措施项目,不属于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施工需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来操作,在招标文件中不需要列出其工程量,所以清单规则中也没有其计算规则。投标或结算时,其计算规则可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并参阅每省计价表计价规则。

形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实物工程量清单报价、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工程量清单以实物工程量为主体,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和人工费用不提供实物量。实物工程量清单通常指建筑安装就位后工程实体量。

工程量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标文件的招标须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等结合使用。目前工程量清单报价有以下几种形式:

(1)直接费单价法。直接费单价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组成,按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价格和进入直接费的调整价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后列入其他相应价格计算表中。这是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地区所采用的编制办法。

(2)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指完成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一计算单位除税金外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综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其对应的图纸内工程量清单即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计价表,属于非竞争期性费用。而另一部分公共(综合)费用项目表属于竞争性费用。

如:脚手架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及保险费等。在投标报价中,非竞争性费用采用定额法计算,而竞争性费用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实力竞争报价。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工程计价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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