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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底和招标控制价有何区别

更新:2023年02月02日 15:39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标底和招标控制价有何区别,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标底和招标控制价有何区别

标底和招标控制价有何区别

标底和招标控制价区别如下:

一、保密要求不同:标底要开标前保密,在开标时宣布。招标控制价应该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提高了透明度。

二、编*用不同:在评标中,标底可以用来比较分析投标报价,具有参考作用,但不能作为中标或废标的唯一直接依据;招标控制价可以有效防止抬标,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即成为废标。

标底和招标控制价的概念:

一、标底的概念:

标底一般先由设计单位、工程咨询服务部门或专门从事建筑预算定额部门,编制出设计概算或施工预算,然后经建设单位和主管机关、建设银行等共同审查后确定。标底是选择中标企业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开标前要严加保密,防止泄漏,以免影响招标的正常进行。

二、招标控制价的概念:

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造价。

通俗的讲就是发包方定的价格底线。招标标底是建筑产品价格的表现形式之一,是业主对招标工程所需费用的预测和控制,是招标工程的期望价格。

招标控制价和标底有什么区别?

在投标过程中,我们都知道有一个价格概念叫做投标控制价格。市场价格主要是为了把招标管理活动的价格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同时,还有一个概念,标底表示工程项目的市场估计价格。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实施工程招标法规的客观需要。
招标管理控制价是工程实践过程中的产物,为了解决招标问题而形成的,标底的称谓不再需要使用,而是通过统一定义为招标控制价。
1. 在时间运行过程中,在投标底部进行招标存在着许多弊端:
①设置标底时,容易出现标底泄漏和暗箱操作问题,失去招标的公平性。
②标底价一般是预算价,设计不合理很难去考虑建设计划。技术措施对成本的影响很容易与市场成本水平脱节。
③以标底为衡量一个投标人进行报价的基准,导致一些投标人尽力迎合标底。投标过程往往不是投标人实力竞争,而屙屎投标人预算能力和合法投标策略的竞争。
2.与标底进行招标相对应的无标底招标也存在问题诸多社会弊端:
投标中容易出现窜标现象,投标人哄抬标价,给人造成风险。
②低价中标后容易偷工减料,不顾工程质量而降低项目成本,容易造成不良后果。
3.与设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相比,招标控制价具有明显:
有效控制投资,防范恶性提价投资风险。
②提高企业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活动。
③投标人进行自主选择报价,不受标底影响。
设定了控制上限,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投标人对评标底价的影响。
招标控制价与标底有明显区别:
①投标价格不得高于控标价格。标底密封,开标后公布自己不是一个最高限价。中标价有可能突破底部。
②在评标过程中,一般参考的评标方法,即复合投标 a + b 模式,在评标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
③基准价是投标人的预期中标价,投标价越接近这个价格,越容易中标。当所有企业投标市场价格过低于标底价格或过高于标底价格时,发包人可以通过宣布投标不承担社会责任,但在工程中几乎不会出现过低于标底价格的情况。
综上所述,标底和招标控制价有很多比较。希望大家能明白,在时间操作中,标底招标存在很多弊端。同时,与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相比,招标控制价具有明显的优势,尤其是在维护招标原则方面。
标书写完以后需要进行查重检测,以防止窜标,目前比较好用的标书查重系统是tocheck。

标底和招标控制价的区别

1.
招标控制价是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也就是说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最高不能超出此价,这个价就是“招标控制价”;
2.
标底价是业主在招标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市场物价情况自己设定的理想价格,他就是“标底”
3.
两者区别:“招标控制价”;是公开的,并且在招标书必须标明的,投标时,谁的投标报价
高于它,就是废标;
“标底”是隐蔽的,(绝密的),只有在揭标时才能当场公布,它是确定投标人报价的基础,谁的投标报价接近标底,谁就是中标人

招标控制价,拦标价和标底,到底都是什么意思

定额编制依据下,标底、控制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的局限性分析-工保网


在正式施工前,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对项目工程进行各类造价预计,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这些预算价种类较多,包括标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等,实务中经常会令人混淆,为招标管理带来困扰。同时,各类预算价的计价依据主要依赖定额文件,后者是计划经济时期的特殊管理产物,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与滞后性。


因此,这里首先区别标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概念内涵,进而分析定额制度下各类预算价受到的局限影响。



1、标底


标底,是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专业造价管理机构,为招标项目编制的合理基本价格;是我国早期招投标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内容;标底价,代表着业主对于招标项目的预期价格,对于报价评价有着重要影响。早期招投标管理活动中,“标底”往往作为投标报价与评标管理的核心关键因素出现:与标底越接近的投标报价得分越高,与标底偏离越远的投标报价得分越低;偏离超过标底一定幅度的报价作废标处理,失去竞争的资格。


基于“标底”对于投标报价与评标管理的重要影响,标底有着较高的保密性要求。但实务中,标*度却引发大量的“寻租腐败”与“暗箱操作”问题:投标者送标前千方百计探听标底,对业主、标底编制机构、编制人员,甚至*招投标管理部门进行贿赂收*;招标者故意泄露标底、联合招标代理机构压低或抬高标价,市场竞争靠“关系”而非实力,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


事实上,标底是少数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特有的造价管理概念。国际工程管理惯例中,虽然业主也会委托招标代理人或专业的造价管理公司进行造价预估,但估算结果仅作为建设投资额度和投标报价高低的参考,并不会作为最终投标报价与评标的标准。


为了淡化标底对报价评价的影响,我国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实践中“无标底招标”也快速取代“有标底招标”的主要招投标管理制度方式。



2、招标控制价与最高投标限价


目前,国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主要采用“无标底招标”,即业主对招标项目不编制标底或者即使编制标底也不以其作为评标标准,只是作为一种价格参考,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而后确定中标人。


在以标底为基础的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系统中,“标底”是报价与评标的重要因素,控制着招标价格的合理性。进入无标底招标阶段,招标人同样需要一个价格指标,将招标活动的价格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从而高效使用建设资金,这个价格指标即是“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由此可见,招标控制价与最高投标限价实质上是相同的,仅仅在指向上因招标人与投标人而有所不同。之于招标人,这个价格因素即为招标控制价;之于投标人,这个价格因素则为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VS标底


招标控制价与标底,作为无标底招标与有标底招标制度下的两种预算价,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着较大不同。


1

保密与公开。有标底招标制度下,由于标底对于评标结果有着直接影响,标底在开标前是非公开的,因此导致大量寻租腐败现象发生,招标人也存在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的现象;无标底招标制度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且需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更加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公开与公平。

2

对评标的影响。以标底为核心的评标体系中,标底价格直接影响着招标活动的最终评标结果。无标底招标中,招标控制价既不参与评分,也不在评标中占有权重,仅仅作为一项价格指标,发挥控制合理投资的作用。

3

价格控制。无标底招标中,招标控制价决定了投标人的报价上限,一旦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即为废标。有标底招标中,标底是招标人对于建设项目投资的心里预期价格,投标人的报价距离标底越近则越容易中标。因此,当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都高于标底价,与标底价最接近的报价投标人仍然可以中标,不会出现废标现象。



3、标底、招标控制价,定额编制下的局限性


从有标底招标到无标底招标,从标底价到招标控制价,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经历着较大的发展变革。但从根源上来看,这种变革并未动摇国内长期实行的定额计价管理制度根本:无论标底价还是招标控制价,其编制依据都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定额管理制度。“预算价”脱离“市场价”,不利于项目投资的合理控制,也不利于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竞争。


定额制度的局限性


定额是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为加强建设管理、合理安排劳动力资源制定的一项管理控制制度;是根据一定时期、范围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制定的生产过程中人力、物力、材料消耗的一种法定标准。具体到建设工程领域,即为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结构构件或分项工程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具设备、资金等消耗的数量标准。


从经济体制发展来看,定额制度作为计划经济时期的特殊管理控制制度,在当下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背景下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与滞后性。定额本身反映的是过去一段时间与范围内的平均生产力水平,用以指导当下或未来一段时间的工程消耗计量计价,无论标底价还是招标控制价都显然是脱离市场实际的。


尤其,定额本身的编制多通过各地造价站、定额站等机构,其主要原理即是对过去工程案例的相关信息数据进行收集、汇总、研究、分析,进而编制定额文件。这种定额编制方式耗时较长,更新频率较慢,两版定额文件的时间间隔往往长达十几年。以这样的定额标准去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显然是滞后于市场和行业发展现状的。


定额制度下的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其主要作用即是将招标活动的价格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可接受的范围内。其自身编制方法、依据将直接影响着招标活动价格控制工作的科学合理。以定额为编制依据的招标控制价,其自身带有定额制度的滞后性与局限性:无法以建筑市场各项要素的实际平均水平,合理控制项目工程的建设资金投入与投标报价竞争。


1

招标控制价远高于市场平均价,即意味着招标方的建设投资资金未得到合理利用,承包商将获取更多的市场利润,因此易诱发围标、串标现象;

2

招标控制价远低于市场平均价,即代表着招标方建设投资资金的设置不合理,承包商将无法获得市场利润甚至产生亏损,出现无人投标的流标现象。


此外从市场发展角度来看,招标控制价脱离市场实际生产水平,一些优质建企难以通过自身技术、人才、管理实力赢得市场竞争优势,反而在低价中标的竞争态势下被一些低于成本价报价的劣质建企淘汰,这显然是有失市场公平与合理的。长此以往,建企为顺利中标不断压缩成本、低于成本价报价,经营重心从提升自身技术、人才、管理实力,转为前期低价中标,后期通过工程变更、索赔等方式盈利,显然不利于建筑业的高质量快速发展。


2020年7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提出“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此后各地相继响应中央政策意见,逐步取消定额计价。这一改革举措引起了行业内的热议,不少舆论宣传直呼“大变天”。


事实上,综合考量上述定额管理制度、标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局限性,这场看似骤然的造价改革也似乎有迹可循。依据定额编制的现有工程计价体系,未来势必将被市场询价、企业报价的市场化计价体系逐步取代,从而合理控制建设投资,有效激活市场活力,推动建筑业的高质量快速发展。

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控制价和标底的区别到底是什么?

招标控制价是在工程发包的过程中,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计价规定计算的工程造价,其作用是招标人用于对招标工程发包的最高控制限价,有的地方也称拦标价、预算控制价。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编制招标控制限价(招标最高限价也叫“拦标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2.0.24条规定: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人在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限额范围内,设置的招标控制价,一般应包括总价及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用以控制工程将设项目的合同价格。
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为省级造价管理部门办法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消耗量定额》和《工程价目表》。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
标底价是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能反映出拟建工程的资金额度,以明确招标单位在财务上应承担的义务。按规定,我国国内工程施工招标的标底,应在批准的工程概算或修正概算以内,招标单位用它来控制工程造价,并以此为尺度来评判投标者的报价是否合理,中标都要按照报价签订合同。是招标人对工程的心理价位。
注意:标底价与控制价均属甲方(或甲方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人)编制,但招标控制价要公布,而标底不公开。
招标控制价与标底价的区别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的最高限价,是随同招标文件公开的,如果投标人报价高于控制价会被废标;而标底是招标人按预算编制认为的最合理价格,可以作为在评标时的参考,在开标前必须保密的。但并没有强制规定说必须得有标底,主要还是根据招标人来自主决定。
关于投标报价原则:
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原则:报价规律为:集约性成本加微利,这是当前国际社会上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国内大多承包商有畏惧心理,实际上,中标后既可以向管理要效益,也可以通过索赔等方式取得投标时无法取得的利润,尤其是在利用现行的GF-1999-0201标准合同示范文本的情况下,坚持把握文本的条件,将会给企业带来某些无法预计的利润空间。
合理低价的原则:报价规律为:集约性成本加低于行业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利润。当前面临的竞标仍不是越低越好,而是科学合理地计算和测算得出的适当低价。投标的目的本就是为承接业务争取利润,绝对不能出现无利可图的投标报价,除因特殊的原因出于某种策略考虑外,都是应规避的,否则,很容易面临落标,甚至会产生废标的危险。同时,无序竞争也将极大地降低企业的信誉度,致使社会对企业的综合实力产生质疑。
合理报价的原则:通过分析业主、竞争对手、自身等综合因素,确定其合理的报价。报价规律为:合理的成本加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利润。

标底、招标控制价、结算价的区别

一、标底:通俗的讲就是发包方定的价格底线。招标标底是建筑产品价格的表现形式之一,是业主对招标工程所需费用的预测和控制,是招标工程的期望价格。它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代理机构编制,它是业主筹集建设资金的依据,也是业主及其商机主管部门核实建设规模的依据。标底是保密的,直至开标。
二、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一般在招标文件中会说明其具体价格,若投标人的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则就是废标。
三、结算价:指竣工结算价,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最终工程造价。因为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发生一些合同规定工作以外的情况发生,比如索赔、现场签证等等,这些都应算入工程价款中。也就有了竣工结算价。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标底和招标控制价有何区别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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