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一点 > 大学排名 >二本排名 >正文

昆山拆除公司地址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怎么办? - 百度...

更新:2023年05月04日 01:08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昆山拆除公司地址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怎么办? - 百度...,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昆山拆除公司地址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怎么办? - 百度...

昆山昆港物资设备回收有限公司怎么样?

昆山昆港物资设备回收有限公司是2015-04-16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玉山镇国际模具城模具设备区3号楼15室。

昆山昆港物资设备回收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583338808998E,企业法人郁远行,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昆山昆港物资设备回收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废旧注塑机、废旧车床、废旧磨床、废旧机械设备、废旧机器设备、废金属、废纸板、废塑料的回收、*;厂房酒店非爆破性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 爱企查 查看昆山昆港物资设备回收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怎么办? - 百度...


昆山拆除公司地址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怎么办? - 百度...
实务中,公司可能会基于各种原因需要变更办公地址,办公地址的变更不可避免的会对本单位员工劳动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此时往往会有员工不同意到新办公地址上班,而公司往往会依据规章制度旷工解除员工;员工的缺勤行为、公司的单方行为是否合法,本文将针对不同情形,进行简要分析。
Part 1 搬迁对劳动合同履行的影响
根据各地当前裁判实例及大多数劳动仲裁部门口径,对于公司搬迁是否对劳动合同履行造成实质影响,一般按照如下情形认定:
(一)公司搬迁,未对劳动合同履行造成实质影响
1、本市同一个行政区域内的搬迁
例如,公司从北京朝阳区A地搬到B地,虽然这种搬迁,会给员工履行原劳动合同带来一定的变化,但考虑到这种变化对员工的影响很小,员工原则上还是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2、本市内跨行政区域的搬迁,未造成严重影响的
例如,公司从北京朝阳区搬到昌平区,表面上看是跨越了不同的行政区域,但是,两处办公场所的距离并不是很远,实际上这种也属于一般变化,劳动合同还是可以继续履行。
3、本市内跨行政区域的搬迁,造成一定的影响,企业采取弥补措施消除或降低影响的
例如,公司从北京市东城区搬迁到怀柔,公司规定,员工愿意跟随公司搬迁到新办公场所的,公司每月提供交通补贴600元。东城区与郊区之间,虽然属于跨越了不同的行政区域的搬迁,给员工履行劳动合同带来较为严重的变化,但是,企业通过采取给员工提供班车、交通补贴、宿舍或调整上下班时间以适当减少工作时间等措施消除这种变化带来的影响,此时,考虑到公司已经作出了一定的努力,而员工对于公司搬迁也是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的,故原则上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
(二)公司搬迁,对劳动合同履行造成实质影响

1、跨市行政区域的搬迁

例如,公司从北京市搬迁到天津市。司法实务中,一般认为,跨市行政区域的搬迁, 对于员工的劳动基准(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劳动保护等都会发生重大变更。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2、本市内跨行政区域的搬迁,造成严重的影响

通常来讲,公司在同一城市不同行政区之间搬迁,一般不会对劳动合同的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但如果劳动者存在客观原因不方便到新地点上班的,如有抚养小孩、照顾老人等合理情形,一般会视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Part 2 不同情形处理方式:

(一)公司搬迁,未对劳动合同履行造成实质影响

如果公司搬迁未对劳动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则意味着劳动合同内容并无实质性变化,可以继续履行。此时,员工应当容忍和配合搬迁,否则公司可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拒绝到新地址上班的,可以旷工为由辞退等)。另外,如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公司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也不应得到支持。
(二)公司搬迁,对劳动合同履行造成实质影响
如公司搬迁给劳动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实质性影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发生了变化,无法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则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所规定的“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时,公司应当就变更劳动合同与员工进行协商,如协商不一致,公司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如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公司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也应得到支持。
Part 3 典型案例分享
(一)公司在同一城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对员工工作造成实质影响,员工缺勤,公司以旷工为由单方解除合法。
案例:王某诉北京某电子商务公司劳动争议案(案号:(2021)京民申4556号)
基本案情:王某系北京某电子商务公司员工,双方订立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北京市。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2017年6月2日通知王某:“因经营需要,于2017年6月3日起,办公地点将由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庄胜广场北办公楼东翼**搬迁至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鹏润大厦****,烦请配合公司此次的搬迁工作。并请在2017年6月5日起到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办公。如您不能及时出勤,应按规定向公司办理请假手续。否则,公司按旷工处理。公司办公地点搬迁后,您在公司的原有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等均不发生任何变化。本次搬迁过程中,如您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均可联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王因与公司就搬迁及劳动条件未协商一致,故从2017年6月5日起未出勤;2017年6月22日,公司发出《限期返岗通知书》,指定王某于2017年6月23日前,到公司新迁办公地点上班,否则按旷工予以辞退处理。
王某收到通知后,仍未去新办公地点上班。2017年6月27日,公司发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以王某旷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不服遂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0400元。
裁审结果:本案经仲裁、一审、二审、再审四个阶段,均认定:公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职工生活未造成实质影响,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故驳回陈某的请求。
(二)本市内跨行政区域的搬迁,造成严重的影响,公司以旷工为由单方解除违法。
案例:苏州商仕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吴高攀劳动争议案(案号:(2017)苏05民终9167号)
基本案情:吴高攀自2010年3月入职商仕达公司处,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工作地点约定在商仕达公司内,商仕达公司地址为苏州市直镇重村路5号。因*整体规划,商仕达公司原承租的厂房直镇域需拆除,厂房不能续租,商仕达公司遂于2016年11月1日正式搬迁至昆山市××新区××路××号。吴高攀与公司经协商未达成一直意见,在 2016年10月31日,吴高攀向商仕达公司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其内容载明:因劳动合同地址变更,搬迁地址较远,虽公司提供专车接送,但上下班耽误时间较长给家人带来太多的不便,本人无法到公司新地址上班,本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16年11月1日被迫解除,请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因商仕达公司拒绝因搬厂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吴高攀向苏州市吴中直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商仕达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裁审结果:本案经仲裁、一审、二审三个阶段,均认定:公司跨市搬迁,对劳动者的工作生活造成较大不便,这一工作地点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重大事项的变更,现双方未能就该变更一事协商一致,吴高攀作为劳动者一方,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事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Part 4 律师建议
(一)对于劳动者
在实际工作中,员工不要轻易使用拒不上班或者到原工作地址工作来对抗公司的搬迁,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否则公司可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拒绝到新地址上班的,可以旷工为由辞退等)。另外,如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公司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也不应得到支持。
(二)对于公司
1、公司应在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地点以及变更工作地点,设计更灵活性的条款。比如,乙方的工作地点在A市,基于乙方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双方确认:如甲方安排乙方在B市、C市工作,并不属于工作地点的变更。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安排,否则,视为乙方不服从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乙方未到岗的时间作旷工处理。
2、尽管公司在同一城市不同行政区之间搬迁,一般不会对劳动合同的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但必然会对部分员工上下班通勤造成一些不利影响,此时建议公司可以采取提供交通工具、在上下班时间上进行调整、给予交通补贴等措施加以弥补。
3、公司跨市搬迁,则为劳动合同事项的重大变更,应与员工就劳动合同变更协商一致,如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钢厂拆除资质大公司有哪些


昆山拆除公司地址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怎么办? - 百度...
目前,钢厂拆除资质大公司有: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昆山拆除公司地址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怎么办? - 百度...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与“昆山拆除公司地址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怎么办? - 百度...”相关推荐

每周推荐




最新文章

公司介绍  联系我们
  鲁ICP备2021028409号-10

好一点 淄博机智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