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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最新疫情事业单位招聘 2021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

更新:2023年05月16日 11:24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浙江最新疫情事业单位招聘 2021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浙江最新疫情事业单位招聘 2021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

2022浙江省大数据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百度...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中心是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所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数字化改革大数据服务支撑工作。数字化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数字中国建设决策部署的自觉行动和总抓手,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数字化转型基础上的迭代深化。浙江省大数据发展中心在大数据、云平台、场景应用等方面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提供坚强支撑保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2个岗位共2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在两年择业期内(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1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2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9:00-5月9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http://www.zjks.com )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5日-5月10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5月5日9:00-5月11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6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5月26日-5月28日上网( www.zjks.com )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如届时因疫情等因素影响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将以浙江人事考试网( http://www.zjks.com )所发布通知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2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13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10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浙江省*门户网站公布,同时*通知本人。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形式、时间等相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门户网站、省人力社保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具体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和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发布:

1.浙江省*门户网站( www.zj.gov.cn ,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lsbt.zj.gov.cn ,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0571-87053689、87052576。

(五)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0571-81051126。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2022浙江嘉兴市海盐县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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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笔试或体能测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不含加分项的笔试或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等,再另行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总成绩排名)。

领取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2022浙江嘉兴市海盐县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2022年浙江宁波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2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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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招聘# 导语】2022年浙江宁波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222人,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7月17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单位人力资源结构,加*技人才储备,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由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各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222名。其中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卫技人员指标193名、招聘到所属公立医疗机构后流动到民营医疗机构指标29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需求指标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宁波生源(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宁波、下同)或宁波户籍(以2022年7月1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医学类专业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称应届毕业生,下同)。

2、宁波户籍,取得医学类专业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岗位对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社会人员。

3、下列人员户籍、生源不限:

⑴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临床医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岗位对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社会人员;

⑶报考麻醉医师(2)、超声医师、口腔科医师(2)和放射医师(2)、(3)、(4)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位毕业研究生或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1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截止时间计算到2022年7月11日止。

在2022年7月1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注册报名

时间:7月11日9:00―7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选择进入“2022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的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7月18日-7月19日。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

时间:7月20日9:00―7月21日16:00。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登陆宁波人才网( http://www.nbrc.com.cn/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时,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拟用岗位)的,取消或保留的单位(拟用岗位)将在填报志愿环节时确定。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确认部分岗位为紧缺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备注栏),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时,按符合招聘条件报考人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4)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的专业与国内高校专业不一致的,根据所学主干课程对照国内相关专业判定。

(5)军队院校毕业生须取得学校出具的准予到地方就业证明并获得《就业协议书》再报考。

(6)已参加慈溪市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类卫技人员或慈溪市2022年面向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考试并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及本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7)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各岗位的、岗位要求取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直接参加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分中医学基础综合知识和医学基础综合知识2类;相关专业知识分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15类(详见附件1)。

笔试后,按岗位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岗位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划定,但最低不得低于51分(60分的85%)。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规定倍数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指标2名及以下的按3倍确定,3名及以上不足7名的按2倍确定,7名及以上的按1.5倍确定(四舍五入,按整数计),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慈溪人才网公布的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直接参加面试人员和经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均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慈溪人才网上公布。

社会人员和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培训合格证书和上岗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等。报考护士各岗位、助产岗位和急诊科医师(1)岗位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样张见附件2)。

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研究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也可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原籍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等。其中,已与市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凭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学生联)参加资格复审,但在填报志愿时须提供整套空白《就业协议书》;对部分高校采用网签形式而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可凭学校证明(学校关于网签事项的通知或公告)参加资格复审。

对于执业医师注册证书上执业范围为临床医学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若报考有执业范围要求的岗位,需与规培专业一致才能报考(提供规培专业证明),或者报考无执业范围要求的岗位。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

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而空缺的,或在进行面试2天前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局统筹组织。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及岗位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其中护理各岗位、护士各岗位、助产学各岗位和助产岗位的面试采用护理实践操作考试的形式,备选项目详见附件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报考岗位指标范围内,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以相关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列前;如相关专业知识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体检标准总体上参照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慈溪人才网公布的体检有关事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社会人员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应届毕业生主要采用所在学校出具鉴定、对档案审核的方式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被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的(详见附件4),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七)填报志愿

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和考察合格的社会人员填报志愿。同一招聘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或有2个及以上拟用岗位的,报考该招聘岗位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逐个选择志愿填报以确定拟聘用人员。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当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因放弃填报志愿而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后因故放弃的,不再递补或调整。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届毕业生到档后,经审档存在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经招聘被所属医疗机构聘用后流动到民营医疗机构的人员,按省人力社保厅、教育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公办与民办学校、医疗机构之间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55号)精神管理。其中,流动到慈林医院的先与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观海卫分院(观海卫镇卫生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流动到弘和医院的先与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宗汉分院(宗汉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流动到华阳口腔医院的先与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古塘分院(古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流动到明光眼科医院的先与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白沙路分院(白沙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流动后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民营医疗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等待遇根据签约民营医疗机构性质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凭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材料的,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不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聘用后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首签6年,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四)根据省编委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办高校、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编办发〔2018〕33号文件规定,明确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市中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市第三人民医院)、宁波一院龙山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市龙山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市皮肤病医院招录人员列入报备员额编制管理。

(五)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选聘的,领导干部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六)考生参加考试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5),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6),在考试入场前交给工作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市卫生健康局及其下属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卫生健康部门无关。

本次招聘在市纪委市监委、市人力社保局监督指导下进行。

本公告由慈溪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63838599。政策咨询请在工作日内联系。

附件1:招聘计划表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样张)

附件3:护理实践操作考试备选项目

附件4:不宜聘用对象认定办法

附件5:笔试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6:考生健康申报表

2021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


浙江最新疫情事业单位招聘 2021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公告【47人】已发布,本次选聘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考 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选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

第一类:全国普通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全国“双一流”高校(见附件1)、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和5所“省、部市共建共商高校”(见附件2)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温3所本科高校(见附件3)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以所在学校确定名单为准);毕业于923所国(境)外高校(原定,见附件4)、列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200位高校(见附件5)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第二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已被温州市瓯海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不列入选聘范围。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浙江省户籍(以2021年4月1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4.本科生年龄要求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单位代码为18―20号要求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的岗位,年龄放宽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已经取得主任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至1970年1月1日。

5.国内高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

二、选聘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一)选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选聘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6)。

(二)选聘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选聘单位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聘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4月12日9时―4月18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4月12日9时―4月19日17时

报考人员登陆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网址:http://rsks.ouhai.gov.cn/),点击“在线报名”选择相应的考试,注册个人信息(须先进行*验证,因系统限制,必须是浙江移动*号码)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选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入围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及面谈

面谈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谈对象需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8)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选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谈;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谈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情况,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资格对象,或核减、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五、面试

面试由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根据面谈情况择优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卫健系统非卫技专业类岗位面谈、面试方案同上,其余卫技专业类岗位面谈、面试方案由区卫生健康局单独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六、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标准参照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在瓯海区*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予以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在选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选聘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各用人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本单位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五)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瓯海区*”网站。

(六)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和*温州市瓯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0577―8853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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