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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事业单位 招聘 2023年西安市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

更新:2023年06月04日 02:46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长安事业单位 招聘 2023年西安市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长安事业单位 招聘 2023年西安市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

2023年西安市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吸引聚集更多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推动我市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从2023届毕业生中招聘优秀大学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2023届公费师范生;
(三)2023届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方法及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序号
类 别
所在高校
时 间
地 点
1综合类西安交通大学3月1日14:00-17:00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青年之家2卫生类西安交通大学3月2日09:00-12:00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青年之家3综合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3月2日14:00-17:00太白校区食堂三楼4教育类陕西师范大学3月3日09:00-12:00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外5综合类教育类西北大学具体时间见所在高校校园网长安校区6综合类长安大学渭水校区7卫生类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篮球场8综合类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启真楼一楼大厅9综合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南绣山3.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4)就业协议书。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同场地进行。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2. 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考试考核
招聘单位主要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
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
(四)确定拟聘人选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考试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组织拟聘人员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拟聘人员毕业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内(5年)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方可报考。
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资格。
(三)应聘人员如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各区县、开发区和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需要,在核定的招聘计划内,可择机赴省外开展进校园招聘。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西安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公布的各招聘单位*进行咨询。
*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1.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教育类)
2.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卫生类)
3.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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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毕节金沙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 百度...


长安事业单位 招聘 2023年西安市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

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县委、县人民*同意,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毕人社复〔2017〕410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2)。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8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12月31日前需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生;


(三)截止2017年7月28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四)截止2017年7月28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止2017年7月28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六)截止2017年7月28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截止2017年7月28日,金沙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九)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十)截止2017年7月28日,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


(十一)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


(十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三)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7年7月28日在金沙县人民*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8月2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第二小学(长安校区)。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根据《简章》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后(《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如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只收打印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有学位要求的职位);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市外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简章》及《职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出示原件审核)。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应聘人员重新提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及《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人。


职位报名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9:00至17:00。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类别及分值:《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应聘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上午9∶00 - 11∶30 。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网上公布。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对象为参加笔试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或面试成绩无效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3.进入面试应聘人员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函调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简章》“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聘、工作调动、辞职、解除聘用关系等离开工作职位的行为。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 0857-7252760 (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 0857-7221874 (*金沙县委组织部)


0857-7229441 (金沙县纪委)


(二)在招聘各环节工作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金沙县人民*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公布的信息,因应聘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成立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2021陕西西安市长安区引进长公告【10人】


长安事业单位 招聘 2023年西安市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陕西西安市长安区引进长10人,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2月28日,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扎实推进长安区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西安市长安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精神,不断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切实提升全区校长队伍整体水平,西安市长安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长。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长10名,其中初中长1名、小学长8名、幼儿园名园长1名。具体学校为:长安区第四初级中学、长安区第四小学、长安区第七小学、长安区第八小学、长安区第九小学、长安区第十小学、郭杜街道中心小学、郭杜街道第五桥小学、滦镇街道新区小学、滦镇街道新区幼儿园。

二、引进方式

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规定执行。引进人才不受用人单位编制和岗位数限制。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实绩突出。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教育情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6.无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校长、副校长。

2.获得“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

3.教育部中小学“长领航工程”学校校长、副校长。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

5.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长”“长工作室主持人”等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

6.在省级示范学校担任校长、副校长3年以上(含3年),具有教学科研管理履历。

引进的长须符合基本条件及上述资格条件任意一项;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5周岁;女,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周岁。

四、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对引进的年度考核为优秀的长,每年度进行一次性专项奖励,奖励标准可参照引进单位同职级人员当年度绩效工资基准量的4倍确定。

(二)安居住房。对引进的获得、省市级荣誉的长,服务期内可按照《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及《*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向E类人才发放租赁补贴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分别享受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住房待遇。

(三)子女入学(园)。参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不同类型人才通过不同方式给予照顾。获得荣誉的长子女可在全市范围内一次性选择一所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入学(园)。获得省级、地市级荣誉的长适龄子女在其父母居住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选择2-3所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作为就读意愿学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园)。

(四)医疗服务。对引进的获得荣誉的长按照C类人才对待,在市属三级甲等医院及部分省属医院享受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联络和预约服务;就诊医院为其建立医疗服务档案并跟踪随访,提供医疗咨询服务;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获得省级、地市级荣誉的长,为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档案,提供医疗咨询服务和就医跟踪随访服务;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

(五)职称晋升。对引进的长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六)其他待遇。对于引进的长可同等享受区内C类人才及以上所享受优待政策。

五、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2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长安区教育局组织监察科707办公室。网上报名需将个人资料进行扫描,整理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caqjyjzjk@126.com,文件命名为“XX同志长报名资料”。

3.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职称资格证、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工作单位及所在区县教育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各种荣誉证书、论文论著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工作情况简介(500字左右,落款留联系*),一寸彩色证件照。

(二)专家考核。网上报名人员需带齐报名所有资料原件,经查验后方可参加考核。考核工作由长安区委组织部和长安区教育局共同实施,考核方式、内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按应聘人数和相应岗位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长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可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确无合适人选,可空缺。

(四)公示任命。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长安区人民*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发文任命。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或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本次公开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

咨询*:18991286522、029-85290644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8日

西安市长安区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百...


长安事业单位 招聘 2023年西安市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
西安市长安区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 积极落实长安区委、区*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各项措施,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研究同意,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为长安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107名
1、中小学及幼儿教师50名。
2、乡街计生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20名。
3、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西安市长安区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0年以前(含2010年应届生)毕业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年龄28周岁以内(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
4、具备报考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和其他条件。
报考教师岗位者须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考计生岗位须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须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
5、大专毕业生限西安市生源。
三、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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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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