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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北衡水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医生招聘# 导语】2022河北衡水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选聘工作人员4人,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19日(工作日和工作时间),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市*批准的衡水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拟选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本市户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8日以后出生),对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本次选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4名。
2.具体选聘人数和报名条件详见《衡水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户籍2022年9月7日前迁往我市)、毕业证、职称证,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19日(工作日和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桃城区康泰街588号衡水市中心血站南二楼
(二)审查资格条件
现场审查。报名者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资格审核合格的,填写《衡水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9月22日-23日发放《准考证》,持身份证到报名地址领取。考核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时间变更,另行通知。
(三)测评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如果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由高到低按岗位数量1:3进入面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
(四)公布成绩
考核成绩在衡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核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
(五)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衡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四、防疫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核、测评考核、体检等各环节需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卡”。7日内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待管控措施期满后方可报名或参加考核、体检。为顺利参加选聘,所有报名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提前做好准备。如因不能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5238369
1.2022年衡水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2.衡水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文标题:衡水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jw.hengshui.gov.cn/art/2022/9/8/art_4865_438545.html
2022年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2...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2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的规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为武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武邑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武邑县行政审批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武邑县*采购中心,公开选调2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武邑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10人
武邑县*采购中心12人
岗位信息表附后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制)。
三、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自主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等相关程序进行选调。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3.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招聘岗位需具备的专业及学历条件;
5.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不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武邑县人社局108室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在职在编人员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1份;
(4)学信网学历认证备案表一份;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要求: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选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考生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因考生误留(漏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资格审查。本次选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下列行为的: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才能进入考试环节。不符合选调要求和条件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参加选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均取消其本次选调资格。
(三)考试。考试由武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聘请专业人才测评机构负责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岗位分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情况。
3.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员,在武邑县*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资格。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不再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六)其他要求
选调人员经聘用后按照相关规定,在所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咨询*:0318-5721328
1.武邑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武邑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文标题:武邑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wuyi.gov.cn/art/2022/9/19/art_177_440136.html
2022河北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公...

【 #医生招聘# 导语】2022河北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57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9:00—10月21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加*健系统人才梯队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经上级审批拟向社会公开选聘部分临床医学类人才。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选聘、综合评价、全面考察、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量
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57名。各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详见附件。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工作单位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学历学位、年龄条件
(1)衡水市第二、四、五人民医院岗位要求:
学历:临床医学类研究生学历。
学位:硕士学位及以上。
年龄:1987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
放宽条件:具有与选聘岗位一致临床医学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临床医学类本科学历,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
(2)衡水市桃城区妇幼保健院岗位要求,属于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的急需人才,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证,要求规培的需取得规培证,1992年9月21日以后出生的;
②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1982年9月21日以后出生的;
其他条件详见《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岗位表》(附件)。
(三)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机关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受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5)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次公开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关系包括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信息发布网址:桃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网址:
http://121.17.168.183:81/
)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9:00—10月21日16:00。
对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不足2:1的岗位进行核减至符合比例要求。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调剂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应岗位。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公告、《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并履行《诚信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网上报名有关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基础测评:占比50%
通过本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统计测算分值,按百分制折合成绩。
测评要素包括:学历、职称两个考核项目。详见《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基础测评打分表》(附件)。
根据基础测评分数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基础测评分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测评:占比50%
通过结构化面试测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测评要素包括:专业素养、综合分析、逻辑判断、言语沟通、情绪控制、实操能力、仪态仪表等考核项目。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考生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根据基础测评的分数排名顺序,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考生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
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面试通知单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基础测评分数×50%+面试测评分数×5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择优录取。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负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测评分数高者优先,面试测评分数仍相同,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有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学历高者、职称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政审,根据体检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
(五)考察政审。由区卫健系统负责。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个人档案中存在问题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因考察政审对象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上。
聘用考生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选聘相关工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选聘人员按报考岗位的单位性质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纳入编制管理,办理录用手续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确定聘用关系,实行契约管理。
六、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1、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岗位表
2、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基础测评打分表
3、各选聘单位地址、联系*一览表
4、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选聘
临床医学类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1日
原文标题: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
http://121.17.168.183:81/
Web/wenjian/20220921181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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