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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察预告 2021年四川南充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公...

更新:2023年06月17日 21:22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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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察预告 2021年四川南充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公...

2021年四川南充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公...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2)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干部身份,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干部身份的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承担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7)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及以上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的;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考调岗位为管理九级及以下。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南充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四、考调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需本人报名,不能他人替代)。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南充市商务局人事科(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一段33号5楼503室)。

3.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南充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4)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能证明本人在编在岗身份的其他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7)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2张(用于办理《笔试准考证》)。

4.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条件、程序、方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5.笔试资格审查。由南充市商务局在报名时进行,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考察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南充市商务局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由南充市商务局负责通知。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方式及范围。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经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若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考调岗位。

(3)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以后登陆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全程接受监督,不受理查分申请。

2.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范围。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复习内容。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请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通知要求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情况,按考试总成绩和考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与最后一名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将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通过*或短信通知参加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环节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体检人员由南充市商务局*通知。因递补人员联系*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考察

根据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由*南充市商务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并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按我市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前需由原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认定)。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任一环节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南充市商务局重新确定的岗位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四)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考调到事业单位的,一律占用事业编制,确定为事业干部身份,不保留原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五)在考调全过程,考生须自觉按规定配合做好考调工作组织部门进行的疫情防控措施。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时限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七、咨询监督*

考调期间,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

咨询*:0817—2320716(南充市商务局人事科)。

监督*:0817—2801482(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

1.南充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3.南充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南充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23日

事业单位考察 是怎么进行的


事业单位招聘考察预告 2021年四川南充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公...
每个省份不同,事业单位考察的内容也不同。可以参考广东的考察条例。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9月17日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保障公开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级人民*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小组不少于3人,应包含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
第四条 考察对象为考试(含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第二章 考察内容和程序
第五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一)政治思想:主要指政治立场,政策理论水平;
(二)道德品质:主要指品德修养,生活作风;
(三)能力素质:主要指拟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包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社会活动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拟聘用为领导岗位的还应考察领导能力。
(四)遵纪守法情况:主要指遵守法律、工作组织纪律情况;对应届毕业生还应考察遵守校纪校规情况。
(五)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主要是指工作态度和务实、敬业精神及完成本职工作情况、取得的工作成绩。对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在校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
(六)应聘资格条件:主要是指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其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第六条 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第七条 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采用实地考察方式的,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前通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社区,考察工作小组应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社区等进行考察了解,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采用信函考察方式的,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向考察对象档案所在单位党委、组织或人事部门发出公函,调阅档案,并请所在单位提供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材料。
第八条 考察工作小组成员须认真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仔细核对年龄、学历、学位、职称、经历和入党、入团情况。特别是涉及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或违法违纪处理情况的,必须认真核对,并复印有关材料。
第九条 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须核实清楚,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要求相关单位加盖公章或相关证明人签名。
第十条 考察工作小组负责撰写考察报告,全面反映考察对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研究提出是否聘用的考察结论,并由考察工作小组成员签名,提交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讨论。
考察工作小组成员对考察结论有不同意见的,应在考察报告中予以记录。
第十一条 对决定予以聘用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二条 对决定为不宜聘用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决定作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考察对象如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可按管理权限分工向本级党委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提起申诉。
党委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诉人的书面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 考察工作小组成员与考察对象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四)其它影响考察公正进行的情形。
第十四条 考察工作小组及成员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歪曲事实;
(二)注意工作方法,不得泄露考察对象个人隐私,尽量减少对考察对象的不良影响;
(三)清正廉洁,不得收受礼金、礼券和礼品,接受宴请等。
第十五条 实行考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考察情况失真失实的,追究考察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上述考察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党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领导成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除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依照本实施细则实施。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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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事业单位招聘考察预告 2021年四川南充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公...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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