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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更新:2023年01月22日 06:15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0.11.03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如图2: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4、地下建筑、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图2 坡屋顶下空间利用 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 设计不利用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不应计算面积。图3 地下室示意图 5、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回廊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回廊是指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6、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变形缝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部分的面积内。(图4)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图4 高低联跨的厂房示意图 7、室内楼梯、井道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并入建筑物面积内。自然层是指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如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计算面积;上下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图5) 8、建筑物顶部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无围护结构的不计算面积。 9、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建筑物,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图5 户室错层剖面示意图 10、外墙(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建筑物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图6)如遇到向建筑物内倾斜的墙体,则应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内空间有关条文计算面积。 图6 某楼层剖面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 1、挑廊、走廊、檐廊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走廊是指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挑廊是指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檐廊是指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图7)图7 檐廊示意图2、架空走廊 建筑物之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不计算面积。架空走廊是指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3、门斗、橱窗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门斗是指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建筑过渡空间,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图8);落地橱窗是指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4、阳台、雨篷建筑物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敞开式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阳台是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雨篷,不论是无柱雨篷、有柱雨篷、独立柱雨篷,其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m者,应按其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宽度在2.1m及以内的不计算面积。雨篷是指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5、室外楼梯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则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但上层楼梯可视作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即少算一层)。6、舞台灯光控制室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三、特殊的房屋建筑1、立体库房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2、场馆看台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场馆看台下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图9),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如图9: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注:这里所谓“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篮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物相关规定计算面积。3、站台、车(货)棚、加油站、收费站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在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关条文计算面积。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其他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除上述已提到的除外):1、建筑物通道,包括骑楼、过街楼的底层。建筑物通道是指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骑楼是指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过街楼是指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的平台。5、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6、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7、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8、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2019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

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扩展资料

1、套内使用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主要就是包括:卧室、餐厅、过道、卫生间等各个部分的总和。如果是跃层住宅设计,主要是按照每一层的面积总和来计算使用面积的,但是在计算面积时,不能包括烟囱、通风道、管道井的使用面积。

另外,业主在测量套内面积时,需要先对房屋隔墙进行了解,应减少多次测量隔墙的尺寸,能一次性测量尽量一次性测完。

2、阳台建筑面积

而阳台建筑面积主要是指封闭式的阳台,一般是按照外围的投影面积计算。阳台面积比较好测量,也就是测量阳台的实际投影面积,业主可以沿着外侧建筑边缘测量。如果是弧形结构的阳台,可以根据椭圆公式,计算出相应的阳台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有哪些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等。建筑面积是大众在购*房屋时的首要考虑因素,这样才能保证自己*房的利益。那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什么呢?我们一起看看相关知识吧。

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照外墙结构外围水平总面积计算。比如说,层高在2米2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米2以下的,按二分之一面积计算;若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米2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米2以下的,应按二分之一面积计算。

二、 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建筑面积简单来说就是各层平面面积之和。每层建筑面积则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围水平截面算。它的计算公式: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

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宽度的外包尺寸乘积再乘层数。主要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组合而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的是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日常活动所占净面积的总和,一般为居住建筑中的 楼梯 、走道、厕所、厨房……

文章结语: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建筑面积是衡量建筑物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也是关系到房屋的产权管理等操作的重要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结算时面积如何计算

全国统一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国家经委于1982年颁布的法规性文件,其主要计算规则如下:
1.计算建筑面积[1]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
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
柱外边线问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利用工作之便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2)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6)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7)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8)两个建筑物之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9)室外楼梯作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0)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2.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3)层高2.2米以内的技术层.
(4)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储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5)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7)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问、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8)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3.其他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可参照下述规则精神办理.
与建筑面积有关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与建筑面积有关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与建筑面积有关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见图.编辑本段相关标准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326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前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本规范是在1995年建设
部发布的《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筑结构和新技术等对建筑面
积计算的影响,考虑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习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同时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 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本规范反复征求了有关地方及部门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先后召开多次讨论会,并经过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 ,以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胡晓丽王彭林 徐余泉 王诲宏 李艳海 白洁如 徐佩清 李学范 朱 连目次1 总则
2 术语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层高 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 corridor galle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 eaves galle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 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问.
2.0.10 架空走廊bridge 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 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 围护结构 envelop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 围护性幕墙 enclosing curtain 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 装饰性幕墙 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 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 阳台 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 眺望间 view room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 雨篷canopy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 半地下室 semi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 变形缝 deforrnation joint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 永久性顶盖 permanent cap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 飘窗 bay window

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在住宅建筑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方法是: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或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筑面积

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如图2: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4、地下建筑、架空层
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图2 坡屋顶下空间利用
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 设计不利用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不应计算面积。

图3 地下室示意图
5、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回廊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回廊是指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6、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变形缝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部分的面积内。(图4)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图4 高低联跨的厂房示意图
7、室内楼梯、井道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并入建筑物面积内。自然层是指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如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计算面积;上下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图5)
8、建筑物顶部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无围护结构的不计算面积。
9、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建筑物,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图5 户室错层剖面示意图
10、外墙(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建筑物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图6)
如遇到向建筑物内倾斜的墙体,则应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内空间有关条文计算面积。

图6 某楼层剖面
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
1、挑廊、走廊、檐廊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走廊是指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挑廊是指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檐廊是指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图7)

图7 檐廊示意图
2、架空走廊
建筑物之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不计算面积。架空走廊是指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3、门斗、橱窗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门斗是指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建筑过渡空间,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图8);落地橱窗是指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4、阳台、雨篷
建筑物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敞开式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阳台是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雨篷,不论是无柱雨篷、有柱雨篷、独立柱雨篷,其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m者,应按其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宽度在2.1m及以内的不计算面积。雨篷是指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5、室外楼梯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则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但上层楼梯可视作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即少算一层)。
6、舞台灯光控制室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三、特殊的房屋建筑
1、立体库房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2、场馆看台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场馆看台下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图9),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如图9: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注:这里所谓“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篮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物相关规定计算面积。
3、站台、车(货)棚、加油站、收费站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在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关条文计算面积。
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其他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除上述已提到的除外):
1、建筑物通道,包括骑楼、过街楼的底层。建筑物通道是指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骑楼是指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过街楼是指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的平台。
5、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6、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7、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8、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图纸上建筑面积怎么算

按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标准计算。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规则范围: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67号)的要求,本规范是在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筑结构和新技术等对建筑面积计算的影响,考虑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习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同时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

本规范反复征求了有关地方及部门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先后召开多次讨论会,并经过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以使今后修订时参考。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在主体结构内形成的建筑空间,满足计算面积结构层高要求的均应按本条规定计算建筑面积。主体结构外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按相应条款计算建筑面积。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出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扩展资料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其他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除上述已提到的除外):

1、建筑物通道,包括骑楼、过街楼的底层。建筑物通道是指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骑楼是指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过街楼是指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的平台。

5、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6、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7、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8、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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