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如何进行投资理财长春 委托理财如何避免涉及非法经营罪,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退休老人如何理财 如何规划自己的养老金
退休问题一直受到关注,延迟退休方案还在运量当中,对于已经退休的人群来说如何合理使用退休金是个问题。退休老人如何理财?其实退休金也有极大的用处。不过退休老人理财要遵循以下几个理财规则:
1、老年人为了安度晚年,要避免冒险的投资行为,就要拟订安全的理财计划。
2、拿积蓄的50%作为“养老备用金”,在急需时有钱应急。
3、积蓄在3万元以下的,最好不要去投资赚钱。
4、如果积蓄较多,可以考虑投资门面房等不动产,稳稳当当收租金过安乐日子。
5、剩下的50%积蓄应该多*债券,少*股票,慎*基金。要尽量*债券,不做股票之类高风险投资,对基金购*也要清楚其“来龙去脉”。
一般来说,风险投资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大,风险也大。老年人退休存点钱是不容易的,的吃,穿,住,行,医疗和其他费用样样要钱,很难经受住投资的巨大损失。所以要非常小心!家庭的老人绝大多数应主要投资存款,国债,货币型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如低风险的品种,不要好高骛远。
退休老人理财方法
1、避免单一方式投资
退休人群进行理财时,对便捷性往往较为看重,例如,一些人会将全部资金都存成定期,甚至将大量资金存为一笔,或者大量投资于股票、基金等高风险投资产品,这些做法都是不可取的。采访中,中国工商银行光明路支行的李小凡告诉,退休人群在理财时往往会陷入上述误区,从专业角度出发,建议退休人员理财时应适当分散资产,既要避免过度集中投资,也要避免过度分散投资。其中,退休金较高的退休人员,理财时可偏重资产的保值增值;退休金偏低的人,理财方案则应从保障现有的生活水平及开源节流入手。
2、合理配比定期理财
退休人群的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不适宜进行较为复杂的投资。兴业银行长春分行零售部的汪淼建议,退休人员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活期账户中预留出足够应付3-6个月日常开销的资金后,将其余资产按比分别存成定期和购*理财产品。至于两者的配比,其建议刚退休的人将30%-40%的资金存为定期,其余部分购*理财产品。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则要逐渐提高定期存款的比例,减少投入理财产品的资金量。
退休后资金来源比较有限,一旦急需用钱,就不得不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因此,为规避提前支取造成的利息损失,建议开通智能定期存款功能。开通该功能后,可以根据提前支取的时间,尽量缩小利息损失。例如,一年期定期存款在存续期刚满三个月时进行了提前支取,银行可按照三个月定期存款预期年化利率为其计算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而不是按活期存款计算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从而减少损失。此外,国债也是退休人群适合的理财方式之一,但基金、外汇等金融投资则不适合退休后的投资者操作,尤其是不具备足够投资经验的退休人员,应避免高风险的金融投资。
3、自动转存管理退休金
除此前积攒的积蓄外,一些退休人员每月还可获得丰厚的退休金,许多人每逢发放工资时,都会到银行网点排队领工资。事实上,退休人员可以到网点开通自动转存功能,设置一个转存限额,这样即可实现工资的自动转存。例如,将转存限额设置为2000元,定期存款的期限设置为三个月,那么,发工资后,高于2000元的部分就会自动转存为三个月的定期存款,既避免了排队的烦恼,同时还可获得更多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委托理财如何避免涉及非法经营罪

您好:
期货市场向来是一个残酷的地方,确实不适合大多数的散户,代客理财是合理的存在,但是当前由于政策法规的缺失,很多期货代客理财行为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灰色地带,缺乏应有的准入门槛和监管,很多代客理财协议难以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不少来和讯期货论坛的网友希望能在这里找到一个高手帮助自己,但是上当受骗或协议纠纷时有发生,往往很多人事前缺少准备,在发生纠纷时就难以寻求法律的帮助。
证券行情风起云涌、潮起潮落,而因为投资委托理财而引起的纠纷也层出不穷,并随着行情的剧烈波动大量出现,成为困扰投资者的一个颇为头疼的难题,本文试从投资委托理财的主体、形式、性质、司法实务现状等角度出发,通过阐述希冀能对投资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能有所帮助。
一、代客理财的概念和主体
委托理财又称代客理财,是同一业务从委托方和管理方角度形成的不同称谓。委托理财指专业管理人接受资产所有者委托,代为经营和管理资产,以实现委托资产增值或其它特定目标的行为,一般特指证券市场内的委托理财,即受托人以独立帐户募集和管理委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金融工具的组合,实现委托资金增值或其它特定目的的中介业务。
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证券、股票、期货等投资领域日渐专业化,投资人受自身精力和专业知识的现实,委托专业人士、机构帮其投资理财也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实践中,委托理财的一方是投资人,而受委托的另一方往往有下列主体构成:
1、证券公司、信托公司
在我国,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是专业的委托理财机构,应该引起投资者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证券公司均有委托理财资格。例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但不可以从事投资委托理财业务。根据*关于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的规定,禁止分支机构(营业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因此,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法人没有取得委托理财资质的,或者其分支机构在未经授权的情形下,不得签订委托理财合同。
2、商业银行
依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我国商业银行可以推出个人理财产品,从事个人理财业务。受托理财业务的范围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投资顾问等专业化服务,以及商业银行以特定目标客户或客户群为对象,推介*投资产品、理财计划,并代理客户进行投资操作或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3、自然人
自然人之间的委托理财行为,范围广,数量多,但因其规模小且过于分散,尚不至于对金融市场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依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其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即应认定为有效,其可以作为委托理财的主体。但如果自然人在同一时期内共同或分别接受社会上不特定多人的委托从事受托理财业务,则另当别论,因该行为显然与其身份和资质不符。2008年5月,社会广泛关注的"带头大哥777"王秀杰就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款人民币205,612.72元上缴国库。
此外,现实中不少证券行业咨询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以及证券、期货行业经纪人和投资人签订了投资委托理财合同。实际上,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他们并不是适格主体。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也不得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另依据《证券法》、《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证券、期货经纪人作为证券、期货从业人员均不能以个人名义代客理财。
二、委托理财的形式和性质
由于证券、期货行业蓬勃发展,委托理财也就进入千家万户,尤其在自然人之间其表现形式更是灵活多变、别有创新,一般有全权委托、保底分红、会员制等等。
为了规范委托理财,中国*相继出台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也颁布了《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资产是否转移"以及"交易中使用的投资人名义",委托理财可以分为信托型委托理财和委托代理型委托理财。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同时具备"委托人将资产转移交付于受托人"以及"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和处分资产"这两个条件的委托理财,即为信托型委托理财,因此而订立的合同性质即为信托合同。
实践中有的委托理财合同中约定,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开设资金账户和股票期货交易账户,由受托人使用委托人的账户从事投资经营活动;还有的委托理财合同约定,虽然委托人将资金或有价证券转交给受托人,但受托人在经营管理和投资交易时必须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此类委托理财合同的本质在于,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委托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所以此类委托理财合同应认定为委托合同,称之为委托代理型委托理财。
对一些民间出现的新型委托理财合同,可依其行为法律性质的不同,将其分类纳入到现有法律确定的有名合同中调整归纳。例如,对于约定本息保底,超额归受托人的委托理财,因其形同民间借贷,故作为借贷合同关系调整;对于受托人将一定数量的自有资产与受托资产一起投入证券期货市场,并与委托人按特定比例分享投资收益、分担风险的委托理财行为,可作为合伙合同关系调整。
提及委托理财的形式,对委托理财合同中出现频率颇高的"保底条款"是无法回避的。"保底条款"在委托理财合同里主要以三种形式出现,分别是:保证本息固定回报条款、保证本息最低回报条款和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条款。所谓保证本息固定回报条款,实际上是名为委托理财,实为民间借贷的条款。所谓保证本息最低回报条款,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无论盈亏,受托人除保证委托资产的本金不受损失之外,还保证委托人一定比例的固定收益率,对超出部分的收益,双方按约定比例分成的条款。所谓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条款,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无论盈亏,受托人均保证委托资产的本金不受损失,对收益部分,双方按约定比例分成的条款。在实践中,还存在当委托资产发生损失后,受托人承诺补足部分或者全部本金的损失,或者再承诺赔偿收益损失的情形,这种填补损失的承诺,应归入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条款和保证本息最低回报条款中。
"保底条款"是投资资金趋利的反映,属于私法调整范畴,依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其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有效。但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此认识并不统一。也有学者认为,委托理财中的"保底条款"规避和转嫁了理财风险,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基本经济规律、及合同法等价有偿、公平的基本原则,权利义务明显失衡,故因认定为无效,司法实务中支持此类观点的判例也屡见不鲜。
需要提及的是,在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的委托理财合同中,是明文禁止出现"保底条款"承诺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的损失作出承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禁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承诺保底的通知》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得以信托合同、补充协议或其他任何方式,向信托当事人承诺信托财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同时,信托投资公司在推介信托产品或办理信托业务时,不得暗示或者误导信托当事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三、关于处理委托理财纠纷的法律实务
对于履行委托理财合同而引起的纠纷,现实中法律实务界是怎么处理的呢?
1、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资金,受托人自行开设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期限届满后由受托方向委托方返还本金并支付固定回报,或除支付固定回报外对超额投资收益约定由委托人与受托人按比例分成的,应认定双方成立以委托理财为表现形式的借贷关系,并以借款合同纠纷确定案由。对于被认定成立以委托理财为表现形式的借贷关系的合同效力,应根据人民法院审理借款合同纠纷的一贯原则认定。例如,约定的收益,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不予保护。企业之间的委托理财行为如被认定为借贷性质后,因其违反了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资金占用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但在实践中,法院对于收缴和罚款一般不予处理,有些法院还判决资金占用方赔偿出借方的损失,该损失的计算依据即是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2、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自行开设账户并投入资金或购*证券资产后,将账户控制权委托受托人进行证券交易,受托人承诺委托期限届满后向委托人返还本金并支付固定回报,或者除支付固定回报外对超额投资收益约定由委托人和受托人按比例分成的,应认定双方之间成立有"保底条款"的委托代理关系,并以委托合同纠纷确定案由。对于被认定为有保底条款的委托合同的效力,除受托方为证券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订立"保底条款"的主体外,一般应认定为有效,委托人请求受托人按照约定返还本金及约定回报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由于市场风险导致受托人难以履行合同,受托人请求减少支付超出正常孳息部分的回报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调整。
3、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签订的委托理财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如证券公司承诺订立"保底条款"。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过错大小,对损失分别承担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应认定受托人对损失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以已经向对方支付回报或对方已经享受盈利为由进行抗辩的,已经支付的回报或已经享受的盈利可以冲抵损失。当事人不提出上述抗辩的,法院不主动理涉。受托人以双方之间在本案所涉委托理财合同之外签订其他委托理财合同,并已经按约向委托方支付回报进行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
4、对于以委托理财为名,涉嫌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求其刑事责任。
以上是笔者在法律实务中对本省生效判决文书的一些理解和总结。但我国司法并不实行判例制,事实上全国各地各种委托理财案件频频发生,在审理中司法实务界也出现了各种重大分歧。以江苏、上海两地区为例,对于委托理财合同中往往约定的"受托方保证委托方交付的资金或资产本金不受损失,并按期向委托方支付保底收益"之类条款,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一般认定保底条款无效,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认定恰恰相反。
委托理财的案件在各地法院大量堆积,主要因为缺乏直接明确的法律依据,也因争议太大,导致了各地法院在审理委托理财案件时操作不一,遇到纠纷投资者*成本不堪其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至少已六易其稿,仍无法出台。时至今日,国内司法界、学术界、证券业界对"司法解释"中的一些条款仍在激烈争论。
委托理财"司法解释"至今无法出台,既有理论的难点,也跟背后各方面的利益博弈有关,即难以确立委托理财人和受托理财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作为投资者,也许看好自己的钱袋,慎重投资决策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理财的投资方法

理财的成功要素之一,其实就是看你有没有使上巧劲儿。一大部分人,在年轻时付出很多时间与努力,最后才得以在退休后,有足够的财力以保证往后的稳定生活,然而,另一些人未必需要付出这么大的心思和努力,也同样可以得到退休后安稳生活的回报,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它并不关乎你幸运与否,而是看你对于金钱的预先规划及实践能力。
因此,我们所说的巧劲儿,就是在为自己的理财大计订下目标之前,先真正地了解了自身的财政状况。这样,才能够增加理财成功的几率。
所谓了解,就是要清楚列明个人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及浮动资产,然后再计算支出等,并请专门的理财专家依据你的生活状况进行分析,最后才能订立出一个你可达到的目标。所以,目标不是随随便便写就,订得太远太高,只能增加个人负担和压力。应该按个人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而制定一个踏实的财政预算。
自身财务诊断方式――损益表的制定:
A、资产负债表:应把你的所有资产都计算在内,比如现金、定期存款、活期存款、支票存款、其他投资产品,以及一些固定的资产,如汽车、物业等。
B、列出所有负债:包括长期及短期负债,比如供楼款项、汽车贷款、分期付款,甚至是信用卡签账等。
C、计算净值:这是最后一个步骤,即将所有资产减去负债额,得出净值。
这个时候,一个清楚的资产负债表便可以给你诊断出一个较明确的财务健康状况,支出便可得出余额。
有了损益表,就能对自己的财政状况及能力一目了然。 一般来说,目标的订立通常会根据计划者的年龄而大致分短期、中期及长期3个类别。
理财目标应该是因人而异的,因为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需要、不同的生活环境。因此,根据每个人的年龄以及不同的人生阶段,从而制定个人化的财政目标才是正确的方法。 风险,同每个人的年龄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最理想的风险评估法是随着年纪的增长,
把可承受的风险递减。因为风险和回报大致上是成正比的,故年轻人所能承受的风险较高,在计划投资时亦可选择波动较大的投资产品,当然,我在这里所说的,不是投机而是投资。相对地,年纪越大的话,就应该选取一些相应比较保守的投资项目。
除此之外,风险亦与婚姻及家庭状况密不可分。一个未婚的女性,她可以全权去分配自己的钱财,完全没有后顾之忧,因此,不少独身女性都会选择较高回报的财富增值方案。
但是,当一个女性已婚的话,她所考虑的,就会牵涉到丈夫以及子女等方方面面的问题。这样,她们就应该先寻求稳定,风险系数也需要略微调低。
理财风险等级划分由低到高依次是储蓄、货币型基金、国债、人民币理财产品、基金、股票。 应对通胀巧理财跑赢CPI
眼下,房市调控风声正紧,黄金价格居高不下,股市震荡波动,CPI不断创出新高,那些手里握着现金,到处寻找投资渠道的普通百姓最为苦恼的就是,如何投资理财,跑赢CPI,守住财富?而理财专业人士的建议是,注意资产的组合,选择更为灵活的方式,长、短期投资相结合,同时基金定投及黄金仍是较好选择,能有效对抗通胀。
利息跑不赢CPI
国家统计局公布,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再创年内新高。与此同时,居民一年期存款的利息只有2.5%,CPI将利息远远抛在后面,负利率已达2.6%,1万元的存款,一年后实际“缩水”260元。
警惕理财风险
1. 产品等级不一也有亏本风险;
2. 理财产品力拼高收益,实际风险仍存;
3. 预期收益不是实际收益;
10月初,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办法》,进一步要求商业银行对于理财产品的*必须明示风险。2008年底,银行发行的4827只理财产品中有500只浮亏,占10.35%。
4. 要详细阅读投资合同;
建议市民在购*短期理财产品时,不但要详细询问产品情况,而且要仔细阅读投资合同,其中对于产品收益会有明确表述。 潜规则之一:免费荐股有陷阱
【潜规则表现】
市民赵女士反映,她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免费推荐股票的热线*,于是打了过去,接线员为她热情推荐了几只股票,还建议她交纳会员服务费,可以享受更全面的理财服务,她汇款3680元后,获得了一只据说可以“保证赚钱”的股票,她*了5000股,没想到一周时间赔了1万多元。
【专家提醒】
许多网站、电视上都有类似的荐股热线*,背后都有理财咨询公司在操纵,雇佣一批证券分析师,名义上是免费推荐股票,实际上是诱骗股民入伙,成为会员,按期交纳服务费。普通消费者不应轻信专家,不迷信涨停股,不要轻易向陌生人泄露自己的*、身份号码、银行账户、证券密码等信息,不要轻信网站上的各种信息,相信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潜规则之二:预期收益莫轻信
【潜规则表现】
市民章先生反映:他2007年底在银行*了一款投资股市的基金理财产品,花了10万元。没想到现在只有6万多元了。当时银行推销人员说得可好了,该基金历史业绩排名靠前,年收益曾高达一倍以上,预期将来年收益30%,比银行存款强多了。结果购*一年后就赔了近一半。最令人气愤的是,银行*完理财产品,就不再和他联系了,连个短信和*都没有,而且基金公司每年还照收管理费。
【专家提醒】
银行*理财产品时,都会选择历史业绩作为亮点来宣传,预期收益率只是用于宣传的一个数字,它并不等于实际收益率。投资者购*理财产品,要有正确的判断,投资前一定要全面了解投资对象,一定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
潜规则三:销户必须到开户行办存折就得开张卡
【潜规则表现】
投诉人陈先生:我在长春上学时办了一张银行卡,想销户,可银行却表示销户必须到开户行。此外,银行要求“一卡一折”,办存折必须开银行卡,这合理吗?
个人养老金账户如何理财

,很多人对个人养老金投资还是云里雾里。尤其是最近各家基金备战个人养老金的新闻很多,让人感觉个人养老金投资就是投资基金的。其实不然,个人养老金投资是个大课题,绝不仅仅是投资基金这么简单。
首先,
个人养老金账户值不值得开
?我觉得作为家庭资产配置,还是值得开的。毕竟你平时也要配置稳健理财的,你的家庭资产不可能全是高风险投资吧?而个人养老金投资每年有最高12000元的免税额度,这就很有吸引力了。而且同样是*基金或者理财产品,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去*还有优惠。何乐而不为呢?
其次,
个人养老金账户可以*什么
?你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立后,可以购*符合规定的
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目标基金
等。可选的范围还是很广的,但基本都是风险很低的品种。只要在符合规定的产品范围内,*什么你自己说的算。
那么,既然养老金产品包含上述四大类,大家在开通账户之后,
选哪类产品更合适呢?
事实上,不同类型的产品各有特点,可以满足不同类型的需求。
比如你要养老钱绝对安全,就可以选银行的养老储蓄。相当于存款,但是利率比一般存款高很多。可惜养老储蓄现在还没完全铺开,从今年11月20日起,由
工、农、中、建
四大国有银行,在
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
五个城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上述五个城市的小伙伴有福了,可以先尝鲜。
除了养老储蓄,银行的养老理财产品风险也很低。目前银行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是“十城十机构”。十个城市分别是
武汉、成都、青岛、深圳、北京、沈阳、长春、上海、重庆、广州。
根据已经发行的银行养老理财产品来看,年化收益率业绩基准基本都在5%以上,上限则达到了8%。这个收益率放在所有的理财产品中,不能说是很高,但如果它是一款风险等级为R2的理财产品,那可就不算低了。
前面讲了,大家比较熟悉的还是投资养老目标基金。养老目标基金其实还分两类,一类是
养老目标日期基金
,另一类是
养老目标风险基金
。前者比较适合小白投资者。
所谓养老目标日期基金,是指以退休日期为目标自动进行资产配置的基金,小伙伴只需要根据退休年龄选择相应基金就可以了。比如你2060年退休,你就选名称为“2060”的养老目标日期基金去投资。简单吧?
值得一提的是,养老目标基金基本上都是FOF基金,也就是专门投资基金的基金,这就让这类基金的风险度大大降低,所以才适合养老。最近各家基金公司给养老目标基金增设专属的Y份额,管理费和托管费还有五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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