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如何挤兑投资理财本金 中低风险的理财跌到什么时候不跌了呢,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中低风险的理财跌到什么时候不跌了呢
债券在大类资产中“一枝独秀”的阶段或将过去,处于高位的债市风险正在不断暴露。
有投资者向财联社记者爆料称,某银行一款“R2”风险的理财产品出现大幅回撤,周跌幅达到28%,一时间引发关注。如何理解这一跌幅?记者就此向业内人士了解,这一跌幅是因为理财产品展示的是年化收益率。简单说,年化收益率=投资内收益/本金/投资天数×365×100%。比如日开产品某一天跌幅为7bp(即-0.07%),所显示的年化收益就是-25.55%。
再例如,某银行*的一款理财产品,号称91天的年化收益率为3.1%,实际购*10万元,实际收到的利息是10万*3.1%*91/365=772.88元,而非3100元。相应的,上述28%的周跌幅,实际购*10万元,也不意味着跌去2.8万。
尽管基金公司、银行迅速对此轮债市调整给出解读,市场并无基本面风险,和历次债市走熊的高久期高杠杆也有本质区别。但是债市似乎陷入了情绪主导的悲观中,呈现出“赎回―净值下跌―赎回”的恶性循环。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已有基金公司火速去银行等机*构进行沟通,以便减少赎回压力带来的抛售。此外,银行等机构也通过折让全部管理费等形式让利消费者,减少挤兑。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今天,央行进行了132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中标利率为2.00%,与此前持平,加之同日有90亿元7天期逆回购到期,实现净投放1230亿元。此举也被解读为央行释放流动性缓解当前市场情绪。
多只中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大回撤
随着资管新规的落地,银行理财向净值化转型,客户在购*产品时可以看到过往业绩,并提示不代表未来收益率。银行对理财产品风险角度进行划分,包含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以及R5激进型,并对应匹配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群体。
客户可以依据自己承担风险的能力选择理财产品,尽管不保本,R1和R2对应的风险等级较低,通常情况下,这类产品不会出现亏损本金的情况。同时,以债券等固收打底的底层资产也意味着收益率不会太高,属于稳健型产品。
自11月14日以来,债市的调整,不少债基、银行理财都出现了不同程度地净值回撤。Wind数据显示,14日当天全市场有1020只中长期债基金、58只可转债基金和40只短债基金当日净值跌幅超过0.3%。
银行理财方面,11月15日,近8000只固收类理财产品中,超过2600净值下跌,其中不乏R1、R2风险等级产品。
对此,有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分析,一般而言,R1、R2风险等级同类产品底层资产上,无权益仓位,多数主投债券。如果是投向流动性非常不好的债券,跌起来的确可能比股市还剧烈,原因在于,管理人为了套现,价格会给的较低,导致净值下跌,而投资者看到净值大幅下跌会采取赎回的举动,这会冲击产品净值更大幅度的下跌,造成恶性循环。
与上述产品一起传播的还有某产品无法赎回的截图,该截图显示“抱歉,由于赎回客户太多,已触碰巨额赎回上限。”客户暂时无法进行赎回。相关截图的广泛传播,无疑加剧了市场的恐慌。

在当前的时间节点上,南京银行对代销基金和部分银行理财阶段性暂停赎回也引起市场关注。11日14日,南京银行公告显示,基金系统将于2022年11月18日下午15:00至2022年11月20日上午10:00进行升级,系统进行升级期间,在柜面、双屏、个人网上银行、*银行等所有渠道暂停办理基金业务,例如:基金签约、开户、查询、认购、申购、赎回、变更分红交易等。
到了16日,南京银行再次发布公告,因配合南银理财系统升级,于11月18日15点30至2022年11月20日17点之间暂停“日日聚鑫”和“日日聚宝”两款现金理财的所有申购、赎回等服务。并随后公告,将于11月20日起为两只理财产品开通快速赎回业务。

已有部分银行理财折让管理费
债市的调整不仅让投资者始料未及,甚至有业内人士指出,“个别产品跌幅比债市大不少,怀疑之前踩雷掩藏,趁着债市跌进行了暴露。”对此,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这一观点更多为情绪的发泄,债基均有第三方托管,组合中底层资产变动会即时显示,不存在隐藏一说。

诚然,债基或银行理财产品底层相对复杂,并非像权益产品业绩归因相对简单,后者大致在季报持仓就能对基金情况一目了然。
对于风险等级较低的产品大跌,单纯的投顾“心理*”显然无法说服投资者,从近日多家银行的公告显示,已有不少理财产品的管理人单边折让了全部管理费。折让期限不等,也是希望能够从让利角度提高持有体验,减少挤兑式赎回引发更大的恐慌抛售。

踩踏式抛售有望缓解
博时基金指出,此轮调整和历次债市走熊的高久期高杠杆有本质区别,而是政策突变容易引发估值面和情绪面的冲击。
平安基金方面也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债券市场波动主要由以下因素导致,资金面叠加政策面的双重压力。
资金面上,11月份以来,资金面持续紧张,隔夜利率逐渐向OMO利率收敛,市场担忧货币政策会逐渐收紧。
政策面上,近期政策明显向“地产+防疫”不加码方向倾斜,支持房地产市场等使得市场对于未来经济走势的预期发生明显转变。
因此,在利空兑现之下,同时伴随资金紧张与赎回压力,债市出现明显抛售行为,产生恐慌式上行。而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流动性相对更弱的信用债会面临更大的估值压力。
多家基金公司表示,短期政策及资金面的冲击可能接近尾声,但机构赎回导致的负反馈可能还会持续,债市暂时谨慎。
事实上,在11月14日,债券市场创下6年来最大单日跌幅后,这种余波的威力仍然强大。因赎回压力较大,从14日开始,固收基金经理们已经疲于应对*债。
到了16日,十年期国债利收益率仍然上行,日涨幅1.13%,收益率已经上行至2.858%。因市场踩踏出货的情况仍在继续,利率向下修复仍有阻力。某基金公司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已经快速与银行等机构进行沟通,以减轻赎回压力。

此外,还有分析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此番客户的赎回压力还不仅仅来源于债市,前三季度公募基金、银行理财被含权产品收益率整体不理想,已经对客户造成伤害,对债市变动的快速赎回也是一个预防举措,最怕出现的“赎回―净值下跌―赎回”的反馈。
投资者该如何应对?
随着债市的急跌,不少分析人士也指出,2021年以来持续了两年的债券牛市或将告一段落。
对于明年债市的走势,中金固收团队认为,如果债牛无法延续,则可能呈现利率窄幅震荡、偏震荡下行的格局,利率的下行空间可能还要看存款成本下行的幅度。
应对策略上,中金认为需坚持“债持不炒”策略,同时辅以逆向的波段运作。连日的下跌也让投资者有些沉不住气,是否该赎回?
有基金投顾建议,中长期看,债市仍存在机会,但亦大概率会伴随波动。投资者现阶段可通过资产配置来平滑理财收益的波动,灵活利用债券资产和权益资产的对冲属性,降低股债“跷跷板”效应,增强资产组合的收益稳定性。
另外也可以关注“固收+”理财,其投资策略主要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打底,辅以权益类资产增强,能够有效平抑波动,穿越牛熊。
传P2P备案试点解读:对行业、平台、出借人有这些影响...

根据目前流出内容,备案试点工作方案的出台将是继合规检查、175号文之后又一重大举措,有利于合规平台后续备案工作的推进;有利于保护出借人权益,推动行业风险的有序出清;也有助于改善行业的整体市场预期。 近日,网络媒体流出了大量有关 网贷 平台备案试点的相关内容。
根据目前流出内容,备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出台将是继合规检查、175号文之后又一重大举措,有利于合规平台后续备案工作的推进;有利于保护出借人权益,推动行业风险的有序出清;也有助于改善行业的整体市场预期。
报告认为方案将对行业、网贷机构、出借人带来深远的改变和影响。但同时,为了保证备案工作高质效推进,监管或还需进一步解释方案的个别条款要求。
一、对行业的影响
1、提振市场信心
自从2016年8月《关于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首提网贷行业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后,行业备案一直处于不定期延期状态。而与之相对的是,网贷行业景气度持续下降、问题事件时有发生。
2018年年中经历了网贷行业爆雷潮,行业景气度指数跌破荣枯线,并持续在荣枯线以下运行。据网贷之家不安全统计,截至2019年3月底,累计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达到了5595家;近期个别头部平台也爆发风险事件,无疑给行业再次带来了创伤。
而方案的提出,推动网贷行业备案向前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意味着备案或将于近期重启。行业出清加速,合规平台得以备案,将明显提振市场信心。
2、增强出借人权益保护
首先,方案将网贷机构按照经营范围划分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和全国经营两类,未来数量较多的会是单一省级区域经营机构,而区域经营机构仅能开展该区域资金撮合服务,这无疑将明显缩小风险范围,加之出借限额规定,将进一度降低出借损失。
其次,方案要求网贷机构缴纳“两金”,即一般风险准备金及出借人风险补偿金。这就一定程度上指明了网贷机构万一爆发风险事件后的兑付资金来源。
其中,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先行支付因网贷机构自身原因(如发布虚假信息、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网贷机构自融等)给网贷信息中介业务当事人造成的损失。
出借人风险补偿金是在借款人出现信用风险不能按约定偿付出借人资金时,用以弥补出借人本金损失。
3、行业发展两极分化
第一,备案与退出的分化。是否具备备案资格是横在不同网贷机构面前的巨大鸿沟。观察期内符合备案条件的网贷机构才能进行正式备案登记,而进入观察期的平台又应具备以下前置条件:
经行政合规检查认定为基本合规的、业务全量接入银行存管系统、网贷实时数据接入系统及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的网贷机构。所以,未纳入观察期的网贷机构,或者观察期内无法达到备案要求的网贷机构,都将面临退出风险。
第二,试点机构与非试点的发展分化。方案提出备案试点,而试点机构是合规检查质量较好的网贷机构,先发优势明显,当然行业马太效应或加剧,出现强者恒强的局面。
第三,全国与区域范围经营的分化。网贷机构类别的划分也将进一步加剧行业发展分化。对于全国经营网贷机构,不受出借人、借款人地域限制,全国各个地区都将是其潜在业务范围;
相反,在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网贷机构仅能撮合本地的资金服务于本地的借款人,业务量范围明显被大幅缩窄。所以,全国经营试点机构发展前景远高于区域性经营机构。
4、激发平台迁移潮
单一省级区域经营机构经营地新增撮合业务的出借人、借款人须同网贷机构注册地保持在同一省级区域,那么可能激发一波平台迁移潮,只能区域性经营的平台将重新考虑备案地。
二、对平台的影响
1、区域性机构向资产端迁徙
具备全国经营条件的网贷机构,在区位选择上几乎不受方案影响,但这样的网贷机构预计仅是少数。
更常见的是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网贷机构,这些机构大概率会向资产端迁徙,毕竟资产重新开发的成本远高于资金端,比如汽车金融、三农业务网贷机构;再者,资金端互联网属性更强,未来机构资金入驻也大幅度减少资金匮乏的可能。
而资金端、资产端优势均不明显平台,或探索与其他区域的网贷机构加强合作。
2、再现网贷机构增资潮
方案提及充实网贷机构注册资本金,实缴资本的提出,或更有助于压实股东责任。假设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网贷机构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全国经营的网贷机构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做如下测试:
4月初,通过企查查查询网贷之家3月底正常运营的1021家网贷平台,统计发现其中709家可获得实缴资本数据,因此以这709家平台为测试样本。
可以发现按照实缴5000万元及5亿元划分,发现实缴资本5亿元以上的平台数量占比仅为0.71%,共5家平台,而实缴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平台数量占比为34.27%,共243家平台。但就区域经营机构而言,实缴资本追加难度不大。
(注:区间分布均为含左区间、不含右区间。例:1000万元至3000万元指含1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
再以上文提及的709家平台为测试样本,以注册资本为对象进行分析,与上文相同进行区间划分,可以发现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的平台数量占比为2.12%,共计15家平台,如下表所示。而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平台数量占比为61.64%,共437家平台。
方案要求注册资本应为货币资金,且为股东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下表显示目前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的15家平台,但部分平台的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存在差异,仍需补足实缴差额。
3、设置法人股东门槛
方案对网贷机构法人股东提出了严格要求。流出的方案显示将要求网贷机构法人股东连续经营5年以上,还需要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并未对网贷机构提出杠杆要求,但对股东提出了资产结构等要求。假如网贷机构法人股东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总资产30%以上,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50%,且为非金融企业法人。那么,这一要求与同样需区域性经营的农村商业银行对非金融发起机构的要求一致。
而资产结构的要求可能是控制网贷机构适度负债,而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净资产半数可能是为了控制网贷机构将资金留存在网贷机构内部,提高网贷机构资金实力、抵御风险事件能力。
4、短期内预计规模下降
对于区域性经营机构,调整资金结构或资产区域结构需要较长时间,而短期内业务范围只能限制在某一省级区域,叠加其他限额、限制债转次数等要求,所以短期内预计平台规模或将下降。
为了测试出借限额对网贷机构规模的影响,同时保证测试数据结果尽量准确,报告只对单一平台的出借人待收数据进行测试。测试样本仅选择发布散标的平台,分别为陆金服、金投行、道口贷、杉易贷、鹏金所、广州e贷和金开贷共7家平台,这7家平台涉及多种业务类型,平台规模也有明显大小区分,测试结果可以大概反映行业现状。
以2019年3月31日为数据统计节点,统计该日出借人的待收余额情况。按照每个出借人的待收余额进行区间划分,观测样本平台出借人余额分布情况,待收不超过20万元的出借人待收总额均不超过35%,其中5万元及以下的出借人待收总额占比均不超过10%,在各个区间中比例最小,而待收金额20万元至100万元的出借人待收总额7家样本平台*有6家该区间占比最高,具体数据详见下表2。
可以看到若设置单一平台出借人待收金额不超过20万元,无论是规模大还是规模小的平台,在无法大幅增加出借人的情况下,平台的总体规模将造成不小的影响。而如果网贷机构能申请全国性经营,未来网贷规模受影响程度或减轻。
5、加速引入机构资金合作
方案首次提及自然人出借人限额,对于自然人出借人在同一网贷机构的出借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贷机构合计出借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而对机构资金出借限额并未提出要求。
那么为了降低限额对网贷机构规模的冲击,网贷机构可能考虑资金端引入机构,或与机构资金直接合作,或引导出借人借道机构后再出借。
6、产品设计调整
目前P2P网贷行业头部平台大部分都有自动投标工具或* 理财 计划产品,并且多数*理财计划产品固定服务期结束后需要通过债权转让退出。
而方案对网贷机构创新业务提出要求,网贷机构不得开展自动投标及其他委托投标业务,限制出借人之间债权转让次数,那么非散标产品的固定服务期将拉长以减少债转次数。
流出的方案内容显示,同一网贷平台出借人之间债权转让次数不得超过3次(自债权成立起算),不同网贷平台的出借人之间不得进行债权转让。
7、盈利变动
假如区域性网贷机构、全国经营网贷机构分别按撮合业务余额的1%、3%缴纳一般风险准备金,同时,分别按3%、6%的比例设立出借人风险补偿金,那么两类网贷机构将分别多计提4%、9%的风险抵御金。
“两金”提取还可能影响网贷机构调整资金端、资产端 利率 。由于出借人风险补偿金大概率由借款人缴纳,那借款端实际利率或将提高。对于全国经营网贷机构,如果网贷机构采取高效风控措施控制不良率在低位水平,那么全国经营网贷机构会提高盈利预期。
对于区域性经营网贷机构,短期内规模可能缩减,盈利空间缩窄;如风控质量不高,计提的风险抵御金全部用来补偿出借人,再叠加在风险补偿金使用额度内对借款人追偿带来额外费用,那么机构盈利将进一步下降。
“两金”提取或许也将影响网贷机构盈利模式。比如,网贷机构可能新增一项导流收入,这对区域性网贷机构影响或许更为明显。
8、优化风险保障方式
方案要求,网贷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不得将信用信息核实、资信评估等核心业务外包。那么,网贷机构可能只能自行完成风控。
另外,目前P2P网贷平台的风险保障方式主要可分为第三方机构担保、第三方风险保障计划及履约保证保险,这无疑也增加了借款成本。
但网贷机构计提出借人风险补偿金,具备与保险相似的功能,那么备案后,网贷机构与保险机构合作意愿将降低;但同时也应看到,对于出借人风险补偿金未覆盖的风险敞口部分,或许仍需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担保。
三、对出借人影响
1、自然人出借人或减少在单一平台出借金额
方案多条要求都影响出借人在单一平台的出借金额,最直接的是出借限额。同样以陆金服、金投行、道口贷、杉易贷、鹏金所、广州e贷和金开贷这7家平台为样本,测试样本平台出借人人数分布情况。
结果表明:待收不超过20万元的出借人人数均超过80%,其中5万元及以下的出借人数量占比均超过50%,在各个区间中比例最大。
此外,可以发现出借人待收金额越大,其出借人数量占比越小,具体数据详见下表。这组数据可以看到若设置单一平台出借人待收金额不超过20万元,对于样本平台大多数出借人可以符合该要求。
另外,自然人出借人在同一平台或不同平台累计出借总余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网贷机构应当要求提供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人民币50万元、或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人民币20万元、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人民币30万元的相关证明。
按此要求,可见仍然有约40%左右的出借人将受影响,不同平台占比略有不同。该资产门槛要求并不低,但至于具体影响程度,需待监管明确的资产证明的方式。
2、跨区出借平台选择范围缩小
由上文分析可知,709家可获得实缴资本的平台中,实缴资本、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上的平台分别约为5家、15家;考虑到后期将现网贷机构增资潮,但预计实缴资本超5亿元的平台也是少数。
3、未来或通过机构出借
受出借限额及资产证明影响,未来出借人可能通过机构出借。而穿透式监管要求下,该机构应该是金融业务持牌机构。参考目前市场上的投资情况,未来机构资金参与进来形式可能是通过信托,也可能是私募基金等。
4、全国性经营平台的抢标/站岗现象或加剧
预计可以争取全国经营性网贷机构大概率是头部大平台,这些平台本身就具备明显的品牌效应;叠加全国性经营网贷机构数量又少,那么其对资金的吸引力将会是显而易见的。
再者,方案要求网贷机构不得开展自动投标及其他委托投标业务,极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全国性经营网贷机构抢标,资金站岗现象随之凸显。
四、后续建议
方案虽然可以提振市场信心,强化对备案的预期。但为了保证备案工作有序推进,尚需监管层进一步说明部分细项要求、强化市场认知。
1、进一步说明部分细项要求
主要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方案细则理解偏差:
(1)出借人身份认证方式
对于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网贷机构,新增撮合业务的出借人、借款人须同网贷机构注册地保持在同一省级,出借人身份的确认方式需待进一步明确,比如参照身份证号、*号归属地、登录IP等。但不可避免,每一种认证方式都面临一定的困难,比如跨地区流动人员实际居住地并非身份证代码地区,使用异地*号码,IP地址伪造等。
(2)“两金”来源及补缴
方案仅要求网贷机构提取“两金”,但两金来源未明确说明。假设来源于借款端,无疑将增加借款成本;假设来源于资金端,区域经营机构的资金成本下降空间不大;假设来源于平台,那可能与网贷机构“信息中介”的定位相悖。
另外,方案提出对于新撮合的业务应该缴纳一般风险准备金,但又要求12个月内补足存量业务一般风险准备金,但存量余额补交存在难度。出借人风险补偿金也是同样的问题。
(3)出借人资产证明方式
资产证明需明确是否需要出借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证明材料的形式,比如银行流水、收入证明、社保/公积金缴纳记录、权益性资产账户余额等。如需上传,平台如何识别证明材料真假也是考验网贷机构的一大难题。证明材料的开具、上传略显繁琐,可能造成出借体验不佳。
鉴于P2P网贷出借损失自担,那么网贷机构可设计相应的“资产确认”文字说明,由出借人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勾选后系统自动触发不同的出借规模限制规则。
2、非试点网贷机构后续发展需进一步说明
方案制定了备案试点不同时间节点,比如2019年4月末前制定本地区网贷机构有条件备案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时间不应晚于2019年6月末;最晚于2020年12月末前完成辖内全部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及有条件备案及整改工作。
备案试点选择的是风险出清程度高、合规检查质量较好、*对风险把控能力强、风险底数清晰的地区,对于非试点地区的网贷平台发展尚需监管进一步指导说明,避免非试点机构出现大规模挤兑现象。
五、结论
目前流出的方案新增内容较多,例如新增了将网贷机构按照经营范围划分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和全国经营两类,设立一般风险准备金和出借人风险补偿金,设立平台法人股东门槛,设置自然人出借限额,自然人出借余额超过一定规模后需出具资产证明等创新点,旨在将网贷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减少风险事件爆发对出借人的伤害。
备案试点无疑是P2P网贷平台备案历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但鉴于正式文件未发布,更多细节内容仍待确认,网贷之家研究中心将持续关注备案动态。
如果有一天连银行都接二连三的倒闭了,意味着什么? -...

这个问题,我们从几方面说一下:
1.银行为什么可能会倒闭
2.倒闭的都可能是什么银行
首先,我们知道银行的主要业务吸收储蓄,发放贷款。贷款的客户主要有企业和个人。
还有一部分业务是投资,比如购*债券,主要是信用等级高的债券。
其他业务我们不去讨论。
大家可以发现,银行的利润主要就来自企业和个人,当然也包括*的一些业务。
假如说,经济形势不好,银行的客户无法按时付息还本,特别是如果一些较小的银行客户比较集中,这些客户同一时间发生无法还本付息的情况,银行方面的资金无法覆盖由此产生的坏账,就具备了倒闭的前提。
第二,目前可以说,对单一银行来说,挤兑性的危机出现的可能性仍然存在,但不是根本原因,主要还是财务原因。
在此,我推荐大家可以看看下面这个电影:
《大而不倒》电影讲述的是在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财政部长保尔森,美联储主席伯南克,股神巴菲特和华尔街大佬们斗智斗勇,想尽一切办法拯救金融业的事情。
有时间可以看看,有个感性的接触。
最后,至于你说的确实发生了倒闭,这个情况,还是说明了应该是小银行,不会导致系统性危机,*也就不会兜底救助了。
以上,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1,如果有一天银行接二连三的倒了,说明金融系统出现了巨大的风险,甚至崩溃。
2,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很低,至少在未来20年内出现的概率都很低。一个原因是我们的金融行业尚未全面开放,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另外是我们国家的监管体系相对保守,没有大规模的衍生品市场。
3,央行对银行业的压力测试也会时刻提醒银行的风险控制。
即便是货币电子化越来越完善,银行也不可能同一天接二连三地倒闭,而是会逐渐大行并小行,慢慢收缩经营网点,毕竟,全民网络化办事的节奏还为时过早。
倘若并不是货币电子化浪潮席卷的问题,那这就很可怕了。
这意味着严重的经济萧条以及不恰当的商业模式改革并行。
很多人会失业,很多个体户和小企业会做不下去,民生和经济发展将遭受重创。
千万不要发生这种一天内银行接二连三倒闭的事情。
这个大可放心,央妈不会坐视不管!金融机构如果没有节制的倒闭,那对老百姓的生活影响有多大!对 社会 稳定有多大影响!真的有出现个别银行出现资产负增长,入不敷出的情况!《银行法》肯定有相关的保护储户的资金的!至少大家要对我们的国家及领导人有信心!
从2015年5月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实施,到最近银监会正在加快推出银行破产条例,这意味着银行不倒神话即将成为过去式。到目前为止,国内已有两家银行破产,所以你千万不要以为你的钱放银行存着就很安全。
从2015年5月1日起,《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银行也是可以破产的。
早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海南发展银行因为不良资产比例大,资本金不足,信誉差等原因发生了挤兑现象,在耗尽了准备金和国家34亿的救助金之后仍未能拜托困境,最终宣布破产。另一家是河北省肃宁县尚村农信社正式进入破产司法程序,成为全国首家被批准破产的农村信用社。
也就是说银行也是有倒闭的可能。但现在我们的国家实力雄厚,银行倒闭的可能我认为不大,不过地方银行就不好说了。
答,你说的问题在中国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国家的商业银行,是由中央银行统一管理。每收到一笔行存款,都要向央行缴纳准备金,这为商业银行把风险降到了最低。哪个商业银行缺钱,都可以到央行那里借。我们国家有自己的货币印发权。所以您说的情况在我们的中国基本上是没有发生的概率。欧洲的货币体系就不一样了,欧盟有统一的货币管理制度,就是所有欧洲国家的央行。欧洲会根据各个国家的情况,如果那个国家债台高筑,就不再向哪个国家发放贷款,或者哪个国家的贷款的成本会大大增加。这样以来他的债务会越滚越多。这些国家也没有自己货币印发权。所以就出现了希腊金融业破产的一个案例。谢谢
您提出的问题,我可以理解为天马行空,在我国基本不可能,但既然说如果,那我也遐想一下,有这几种可能:
一是政治因素:假如万一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国家政权颠覆,作为国家财政支持的四大银行,资金的安全性不能被保障,可能会易主。
二是军事因素:如果国家发生战争,甚至是本土战争,无论是私有银行还是国有银行, 社会 经济大萧条必然来临,其百姓生活甚至生命都成为困难,资金来源受阻,贷款交钱,银行财政紧缩。
三是市场因素:我国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市场经济为重要补充,但是终归是国有经济主导, 社会 责任有*大力承担,不过从目前经济发展来看,改革开放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政策,开放力度只能越来越大,银行之间竞争加剧,伴随部分银行有倒闭情况。
银行倒闭给我们带来的影响:你得存款可能受到影响,在资金取出和应用方面可能会延迟,甚至要通过打官司才能要回来,还有为了缩进财政,存款利率会减少,贷款利率会上升。
个人建议:从国运和 社会 治理来看,我们不要杞人忧天,担心银行会倒闭,我们更应该担心我们怎么利用银行的钱快去提升自己的 社会 地位和财务自由。
我国当前所面临的危机,我称之为M2提款权危机,本质上是由债务危机发展而来的,因为在我国经济领域,金融领域,央行的货币发行体系中,均存在巨大的缺陷和漏洞,再结合 历史 的偶然性因素――人类 历史 上第一次出现了一种非实物货币(电子货币)这种金融新事物,并在电子货币及其支付体系的催化下快速且破坏程度巨大地发展到了今天所面临的债务危机,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
中债危机,在金融货币等运行规律的作用下,几乎没有可侥幸避免的可能。
中债危机的爆发,将会以我国银行出现破产现象为标志性事件。
在我国整个商业银行体系内,有近200万亿规模的各项存款,但是整个银行体系内的准备金才约23万亿人民币左右,刨除掉央行给商行的10万亿人民币的再贷款,那么整个商行体系的准备金规模就只剩下13万亿人民币规模了。
在部分准备金制度的银行体系下,替银行各项存款背书的2个大类资产就是准备金和商行对 社会 各企业,机构,个人的债权。而一旦中债危机爆发,那么商行内的各种债权资产就会遭受巨大的损失,因此,真正能替储户巨大存款背书负责的资产,就剩下区区13万亿人民币规模了。
这种情况下,银行必然发生大面积破产无疑问,因为 社会 债务规模过于巨大,银行各项存款规模过于巨大,即使是国有大行,在风险来临时,恐怕也无法幸免。
下面我们首先推演十分极端的状况下,即使国有大行也不能幸免的情况,我们该如何应对。
首先,在国家战略层面,要成立两个公司。一、中央支付清算银行。二、资产管理公司。
对于第一个中央支付清算银行,可以直接理解为央行,或者理解为央行下设的一家国家层面的支付清算银行。用于接纳破产银行的各类储户转出的资金。不管怎样,一旦银行破产,首先保证储户50万存款额度下的资金安全,全部转入新成立的中央支付清算银行中。对于中央支付清算银行,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执行100%的准备金制度,因此这家银行只经营存款业务,且只有活期存款,无定期存款概念,存款施行0利率或负利率。不对外提供贷款业务。
二、这家银行提供面向整个经济体的交易支付业务,这种交易支付业务也是一种清算业务,这是保证 社会 各项经济活动正常展开的基础。
三、任何交易所依赖的都是央行发行的基础货币。有少量的现金业务,但大量的业务都是基于电子货币及其交易支付体系的电子货币交易支付业务。即我们最近常看到的概念ECDP,即电子货币数字支付,而不是DCEP数字货币电子支付。
其次,成立资产管理
虽然说国家允许银行破产,但是银行破产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小的,大家不必过于紧张,但还是需要注意:1.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分散投资就是分散风险,不要把钱都存在一家银行,在一家银行存款不超过50万。2.尽量不要选择长时间的定期存款,可以选择短期存款或者活期的。如果觉得利息少的话,现在很多理财平台,可以选择一些优质靠谱的平台投资。3.购*银行理财产品,一定要特别注意,银行向你推销理财产品或保险时,要留个心眼。
总之,还是建议大家多多学习理财知识提高自己的理财技能,学会打理自己的资产,防止贬值的同时尽可能取得好的收益。
综上所述,允许银行倒闭只是国家不再为银行托底,储户由于银行破产而产生的风险将有保险公司承担,且保险额度只有50万元,所以大家在进行理财时,要尽可能多的选择理财方式。对于这一变化,老百姓应该学习更多的理财知识。
社会 主义的国家银行是不允许破产的,只允许重组合并,但是如果真的有一天银行接二连三的倒闭,那么经济严重衰退,已经到了很严峻的地步,这时候可能就出现通货膨胀,钱已经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和用途,这个时候,整个 社会 应该会乱套,很多工厂企业会纷纷倒闭,更多人失业,但是当有一天 社会 的发展,有了电子货币,或许银行真的有一天会慢慢消失,但是谁也不希望银行真的有一天接二连三的倒闭,那太可怕
余额宝有风险吗,该如何看待其风险?

余额宝属于理财产品,那么理财产品就一定存在投资风险,只不过是有风险大小的区别,就连银行的稳健型理财也不能给用户100%保证一定保本保息,因此余额宝自然也是有投资风险的,不过其属于风险较小的理财产品。
余额宝属于货币基金理财,货币基金产品的投资方向一般为银行存款、国债、*短债等等,这类资产的风险性是较低的,因此余额宝产品风险也是很低的,其上市至现在尚未出现过本金亏损的情况,因此比较适合稳健性的用户进行投资。
余额宝的风险以及应对
1、存在收益不稳定的风险。
余额宝的收益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其每天会根据市场具体情况而发生变化,就像余额宝最开始问世时,其收益高达6%,但是截止到目前,余额宝的收益已经降到了3%以下,甚至有时候还不如银行存款利息高,因此现在很多人也觉得投资余额宝并不是很划算。
2、有可能出现挤兑的风险。
余额宝是可以随存随取的,使用起来特别方便,但是这种情况也只限于市场稳定的情况,如果市场一旦出现余额宝大量的负面信息,大家都开始提现。
那么这个时候就会出现挤兑,余额宝可能就没有足够的资金在第一时间将所有的提现金额全部进行兑付,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不能立即到账的情况。
南京银行理财本金拿不出来
这需要看你的南京银行的理财产品是不是有锁定期限,你也可以去问南京银行的工作人员,最好问当时带你办理相关的理财产品的人,查明你的理财产品的具体投资情况。
一、你需要明确自己的理财产品。
南京银行的理财产品有很多,而且都非常正规,因为这些都是正规的银行理财产品。如果没有在封闭期,用户可以自行赎回自己的理财产品,不会受到任何限制。用户交易之后,资金一般是T+1或T+2到账。通常银行理财产品是不可以提前赎回的。有一种情况可以,就是该产品有附加条款规定,可以提前赎回,但是一般要缴付违约金,而且一般违约金还不低,提前赎回得不偿失。具体请在购*前,咨询该理财产品的*方。
二、如何操作南京银行的理财产品。
个人赎回理财产品请卡主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到开户行所在省内的任意营业机构办理。同时开通柜面端和电子银行端的个人客户,在柜面认购、申购的理财产品可在电子银行端赎回。理财产品是否能够赎回会分为两种情况,开放式理财产品随时可以赎回;封闭性的理财产品,则不能赎回,此时只能等到产品到期才能赎回。
三、理财产品的常见操作方式。
如果是从银行的网上银行或者*银行APP上,选择自己需要的理财产品,然后购*,这种方式一般购*的就是该行发生并管理的理财产品,到期后理财产品会自动赎回到你在该行办理的银行卡账户中。如果是各种非著名的互联网理财平台了,比如很多P2P或者规模并不大的理财公司,这种一般情况到期后可以回到自己绑定的银行卡,但是如果平台爆雷了,没钱偿付了,就会出现挤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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