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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事业单位招聘2020 事业单位考试中关于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更新:2023年06月13日 20:58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琼中事业单位招聘2020 事业单位考试中关于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琼中事业单位招聘2020 事业单位考试中关于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海南事业单位考试内容是什么?

转眼间2020年已经到来,在2019年海南事业单位出了好些事业单位公告,有定安事业单位、保亭事业单位、琼中事业单位、琼海事业单位、海口龙华区等事业单位,这样一算,去年海南的公告还是蛮多的。
那海南事业单位一般考什么呢?考试内容都是那些?下面且听小编给大家细细道来 。
在海南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中,一般考试内容都是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考察的范围有:法律、政治、经济、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人文历史等常识以及时事热点。
海南事业单位的考试题型也多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但是海南事业单位考试有时候也会涉及到主观题,像去年的琼海事业单位就有考到主观题,考了大作文,要求写800字的议论文;同时,其他事业单位的考试内容中也多多少少也会考到几道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题、材料分析题等。
由此可见,海南事业单位的考试内容越来越趋向于公务员考试了,大家在备考的时候要注意: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其他的申论写作、行测知识等也需要了解、复习,防止考试考到这些内容。
然后,想考海南事业单位编制的小伙伴要知道,现在三亚水务局事业单位、陵水事业单位将于2月9日开始报名,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千万不要错过啦。
如果不符合条件的话也别灰心,近期事业单位待出的公告还有儋州事业单位、海口事业单位,小伙伴们要及时关注。

事业单位考试中关于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琼中事业单位招聘2020 事业单位考试中关于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在事业单位考试当中,有关债的发生原因的考查是比较常见的。对于这个知识点的考查,难度中等。这部分知识通常会以案例型选择题的形式来考查,需要深刻理解并记忆。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债的发生原因主要包括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那么,关于这一内容你是否已经掌握了呢?让我们通过以下几道题目来检验一下你对此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吧。

【题目展示】(单选)独生子甲常年外出打工,孤身一人在家的甲母突发疾病住院,邻居乙将甲母送到医院,并垫付了住院费。乙与甲之间由此形成的债权关系是( )

A.合同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侵权行为之债

【答案】C。解析:债,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债的发生原因主要包括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本题中,邻居乙将甲母送到医院,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且是为了甲母的生命安全,自愿管理的行为,该种情形属于无因管理。故本题答案为C。

【题目展示】(单选)下列选项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情形是:

A.某超市对于进入超市顾客的皮包进行保管

B.在加工合同中,承揽人管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C.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在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牛所进行的管理

D.*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方交付的货物,*方对该货物进行管理

【答案】C。解析:A选项中,超市对顾客的皮包进行保管,属于保管合同,有约定的义务,不属于无因管理行为。B选项中,承揽人管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是基于加工合同附随的义务,也不属于无因管理行为。C选项中,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并寻找失主,在此期间的管理行为属于无因管理行为。D选项中,按照**合同一般规则,货物交付*方之前所有权仍然属于*方,因此*方对*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方交付的货物进行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管理他人事务。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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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琼中事业单位招聘2020 事业单位考试中关于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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