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宁夏特岗教师事业单位招聘 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可以考事业单位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宁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宁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23年全区各类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72名,其中区直单位637名、地级市479名、县(市、区)以下2656名。
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部分事业单位按规定实行自主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nxgccrc/)、用人单位公共网站以及各市、县(区)*网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体能测评合格;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符合《宁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9:00至3月29日(星期三)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3月29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各岗位报名情况将于3月25日至3月30日每天上午10:00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供应聘者参考。
(二)报名程序
1.访问报名系统。
应聘者访问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23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宁夏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
2.注册登录。
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报考过2023年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应聘者无须再次注册,可直接登录。
3.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未能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
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后改报其他岗位。
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5.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1日24:00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100元报考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于3月31日18:00前办结相关免缴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参看附件2)。
6.结果确认。
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能再调整改报其他岗位。
7.兼报事宜。
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为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试卷。
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兼报符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条件且笔试科目相同(须同为小学教师类或中学教师类)的岗位。
2023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由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发布。
兼报特岗教师报名注意事项: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使用同一报名系统。
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D类)岗位的应聘者,在报名成功后,如需兼报特岗教师岗位,须于4月10日9:00至4月11日18:00期间登录宁夏教育厅网站()或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选择“2023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兼报申请系统”提交兼报申请、选择兼报岗位。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
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
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告。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及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费退还本人。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类别
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划分为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两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小类。
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150分,总分3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于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统一进行: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前一周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笔试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应聘者加3分;
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四)成绩查询
应聘者可于6月中上旬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
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五)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
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对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0: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
因报考人数少、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10:1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员数进入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疫情防控等事项请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等相关要求执行。
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
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面试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
其中,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确定。
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
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当地人民*网站上公告,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网址查阅附件3)。
六、资格复审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
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填写《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留存1份。
七、面试
(一)区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市本级及所辖县(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
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且兼报特岗教师的应聘者,取得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资格后,不得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面试。
(二)面试可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
半结构化面试除测评综合素质外,主要测试与岗位有关专业能力和技能、技术水平,测评方式可结合岗位需求实际采取专业能力笔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方式。
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确定,至少提前一周通过其公共网站发布面试公告,主要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各种面试方式在整个面试中所占的分值比例等内容,并通过打*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三)面试总分为100分制,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人民*网站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一)其他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中小学教师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40%+面试成绩×60%。
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实际需要,研究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中各类测评方式在面试成绩中的占比。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中小学教师类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其他类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对身体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十、考察
(一)考察工作,区直单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县(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
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
必要时,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部门公共网站或当地人民*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区直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招聘手续,各市、县(区)报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招聘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二、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三、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招聘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等均在《宁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中详述,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
(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应保持畅通,因*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
技术
举报*:0951-5099118、5099016
宁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宁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宁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3.宁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地各部门咨询*及公示网站
4.宁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有关专业目录查询网址
5.宁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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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可以考事业单位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前述协议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想要当老师,是考特岗教师好还是事业编制好? - 百度...

如果仅仅是以“当老师”这个角度来考虑,那么肯定是特岗教师要好一些。
不管是从报考条件、报考人数以及录取难度来说,特岗教师都相较于招教来说,要简单许多。
可如果是想要从事一份体面的工作,那么毋庸置疑,选择事业编制会更好――忘了说,特岗教师在三年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之后,会自动转成编制教师。
编制教师也是事业编制的一种。所以这个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是特岗好,还是事业编制好,而在于你是否有当老师的决心。
招教和特岗一直是考教师的两大热门,虽然这俩都是有编制的,但具体细则还是大不相同的。
招教又叫教师招聘考试、入编考试,可以根据招考单位的公告来分辨有无编制,一般大家考招教都是希望可以成为编制教师的。
那针对不同情况的想当老师的同学,编制教师和特岗教师都是各有好处的。
编制教师:在编老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有编制的教师俗称“铁饭碗”,工作非常稳定,只要没有出现违法乱纪、败坏师德的事情,基本上就是工作到退休。
特岗教师:是国家针对偏远贫困地区师资不足、教师紧缺现象,为了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所设置的教师岗位。特岗教师聘期3年,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
扩展资料
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以免一个正常的职业培训如上岗前必经的培训,甚至参加一个普通的会议、上个夜校都被算成是本条所称的专业技术培训。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服务期
2015年上半年宁夏全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位表下载地...
2015年上半年宁夏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599人公告
招聘计划
2015年上半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599名,其中: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838名,其他事业单位1761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
《2015年上半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2015年全区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校特岗教师2000名,其中:国家特岗1800名, 地方特岗200名(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2015年上半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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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夏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启事【48名】 -...
一、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四)具体年龄以招聘岗位年龄、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35周岁以下的1986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学位证取得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前;
(七)符合《宁夏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不接受其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详见《宁夏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将在宁夏师范学院(
http://www.nxnu.edu.cn/
)、宁夏公共招聘网(
http://www.nxjob.cn/
)、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
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7月2日8:00―7月6日18:00。
2.报名方式:
扫描附件2中二维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3.其他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虑当前疫情情况,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应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具体以报名信息上传时间为准。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二)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打*或发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反馈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18:00,地点:宁夏师范学院办公楼521室。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学校将成立招聘监督工作组,全程监督。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打印版、两张一寸照片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复审时要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宁夏师范学院上公示。
(四)笔试
1.考核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行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监督工作组全程监督。
2.笔试时间:2022年7月12日上午,地点:宁夏师范学院理工楼。
3.笔试主要考核综合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教师岗位主要考核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请应聘者自行准备好黑色碳素笔等考试用品。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4.音乐舞蹈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招聘岗位实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上午,地点待定)。
5.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7月13日
2.面试地点:宁夏师范学院理工楼
3.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3(该岗位招聘人数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取消其招聘资格。
4.面试内容及方式
(1)教师岗位实行半结构化面试(试讲+回答问题)的方式。试讲时间15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准备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内容为与本岗位专业相关的教学内容。试讲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等;回答问题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其它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以现场回答问题方式重点考核应聘者的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应变能力、团队意识、举止仪表和知识素养等。
(六)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时,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监督工作组对体检工作全程监督。
(七)参加现场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成绩等信息均通过宁夏师范学院网站(
www.nxnu.edu.cn
)公布。
(八)体检
1.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我校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九)考察及公示
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在宁夏师范学院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交学校会议审定。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我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学校为审定通过的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定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能签署合同的,取消招聘资格。备案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待遇按照《宁夏师范学院备案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宁师院发〔2020〕127号)执行。
四、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宁夏师范学院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咨询与监督
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联系*:0954-2079445、2665838
监督投诉*:0954―2079653、2079446
六、特别提示
(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启事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招聘资格审查、面试、打分和分数管理等环节,将在监督工作组全程监督下进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应保持畅通,因*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八)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最新的政策执行,具体要求见附件4《宁夏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九)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宁夏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宁夏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二维码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4.宁夏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宁夏师范学院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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