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事业单位招聘征求意见表 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规程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四川自贡市沿滩区卫生局2008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补充我区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才,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和*自贡市沿滩区委办公室、自贡市沿滩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滩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试行办法〉的通知》(自沿委办[2004]81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同意,市人事局核准,我区200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补充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名额
共计25名,其中:区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8名,乡镇卫生院17名。
(二)招考范围
面向全国招考。
(三)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和和其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招考岗位要求的各项证书和有效证明。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经区招考主管机关批准、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在遇到自然灾害时,须具有勇于保护病患者的献身精神。同时,符合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二)其他条件
符合《沿滩区2008年公招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规定的条件。
三、招考单位、需求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一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08年7月15日至7月18日(18日截止到18:00时止),在沿滩区人事局(沿滩区行政中心四楼)报名。
2、报名手续: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及招考单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同底版2寸免冠近期彩照2张。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依法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
3、报名程序: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填写《沿滩区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在现场报名点缴纳笔试考务费并办理报名手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两科合计100元。
4、原则上由本人报名,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含代报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及相关证件和《报名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在招考过程中一经发现或举报,招考主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所有报名并且已缴费的考生可于2008年7月25日至27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直接到沿滩区人事局领取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和旧版临时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参加考试。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分。笔试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工作由市人事考试评价机构负责,面试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组织,监察机关负责监督。
(一)报考比例
报考同一类别的,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考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对低于3:1的,划定笔试、面试折合总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低于者相应减少招考名额。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卫生法规与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分别占笔试总分的40分和20分。
2、笔试时间:2008年8月2日上午
8:00-9: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卫生法规与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将于2008年8月8日在沿滩区人事局和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
www.zgrc114.com
)上公布。
5、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于2008年7月25日前提交区人事局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的,一律不予加分。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区招考主管机关具体组织实施,区招考主管机关按照《*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文)的规定和要求,将面试方案以及按公招方案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会同笔试成绩(含按政策规定加分)一并于8月8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和沿滩区人事局公布(公示)。
2、资格复审。由区招考主管机关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条件会同主管部门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8月11至12日2天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持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证件原件和相关资料到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考生在报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经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颁发《面试通知书》。
3、面试对象及人数
(1)同一职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考聘比(含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报考人员均进入面试,并划定笔面试最低合格线60分,低于者不予聘用;
(4)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
(5)区招考主管机关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考生的资格复审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6)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面试前1个以上工作日出现自动放弃面试的考生,由招考主管机关按程序审定递补进入面试的人员。
4、面试时间:2008年8月14 -16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及考核
面试后依据招考类别及名额,按照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核由区招考主管机关具体组织实施,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区招考主管机关予以备案,并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区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并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沿滩区人事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区招考主管机关同意后,可按有关程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各报考岗位代码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行选择拟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申报并按照区招考主管机关批复办理相关手续。
试聘期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续聘合同,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区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区属事业单位的补充人员考试。
九、聘后待遇
新聘用的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自贡市沿滩区监察局0813-3800183。
十一、公招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公招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分管(协管)人事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区*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编办、区卫生局、区监察局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内),招考工作由区人事局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协助。
十二、本《公告》由沿滩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沿滩区人事局 0813-5538225
附件:一、沿滩区2008年公招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沿滩区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一 沿滩区2008年公招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招考 名额 岗位代码 报 考 条 件 备注
专业 学历 年 龄
区医院 区级卫生事业 2 4201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35岁及以下 按岗位代码统一报名(年龄截止时间为: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区妇幼保健院 区级卫生事业 1
区疾控中心 区级卫生事业 1 4202 预防医学 本科及以上 35岁及以下 按岗位代码报名(年龄截止时间为: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区医院 区级卫生事业 1 4203 放射诊断 大专及以上 35岁及以下 按岗位代码统一报名(年龄截止时间为: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区疾控中心 区级卫生事业 1
卫坪卫生院 乡镇卫生事业 1 4204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35岁及以下 按岗位代码统一报名(年龄截止时间为: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邓关卫生院 乡镇卫生事业 1
九洪卫生院 乡镇卫生事业 2
黄市卫生院 乡镇卫生事业 1
联络卫生院 乡镇卫生事业 1
永安卫生院 乡镇卫生事业 1
兴隆卫生院 乡镇卫生事业 2
富全卫生院 乡镇卫生事业 1
刘山卫生院 乡镇卫生事业 1 4205 中医 大专及以上 35岁及以下 按岗位代码报名(年龄截止时间为: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区医院 区级卫生事业 1 4206 护理 中专及以上 30岁及以下 按岗位代码统一报名(年龄截止时间为: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区妇幼保健院 区级卫生事业 1
联络卫生院 乡镇卫生事业 1
王井卫生院 乡镇卫生事业 1
九洪卫生院 乡镇卫生事业 1
刘山卫生院 乡镇卫生事业 1
永安卫生院 乡镇卫生事业 1
仙市卫生院 乡镇卫生事业 1
附件二 沿滩区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单位: 岗位代码: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学 历 民族 政治面貌
参工时间 任 现 职 时 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个人简历
所 受奖 惩情 况
家庭成员 姓 名 关 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初审人意 见 复核人意 见
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规程解读

《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解读
日前,*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为便于大家理解和正确把握,现对《规程》解读如下:
一、《规程》出台的主要背景
从2007年开始,我省各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目前已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几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按照严把资格条件,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试纪律,严守工作纪律,信息、过程、结果全公开的要求,精心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成为继公务员考录制度之后的又一“阳光工程”,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但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我省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从宏观层面看,目前公开招聘程序虽然规定的比较严格,但操作层面的具体规定缺乏统一规范,有待进一步细化;从微观层面看,个别地方和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迫切需要统一规范。
为做好《规程》起草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规程》起草工作方案,明确了起草的原则和方法步骤。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在认真梳理中央和我省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认真总结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规程》初稿,经征求省直部门和市人社局意见,对《规程》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颁布实施后,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招聘程序,又对《规程》进行了修改完善,再次征求了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的意见。2014年12月30日,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后,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法制办进行了审核把关。2015年1月26日,《规程》印发实施。制定出台《规程》,对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工作,提高公开招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打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阳光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程》解读
《规程》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的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为主体框架,内容涵盖了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共十一章五十条。解读如下:
(一)制定《规程》的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
(二)事业单位进人的主要方式。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三)公开招聘原则和管理体制。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其职责。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与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2.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3.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4.考试、考察;
5.体检;
6.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7.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开招聘方案的制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下达的年度招聘计划内,制定公开招聘方案,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备案。
(七)公开招聘方案的主要内容。
1.招聘单位名称及单位岗位设置总数、空缺岗位数;
2.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3.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
4.考试的方法;
5.招聘信息发布的渠道等。
(八)公开招聘方案的核准备案。省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备案;省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备案;省级垂直管理部门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由其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备案。
设区的市及其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报设区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备案。
县(市、区)及其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经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后报设区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备案。
(九)招聘信息。公布的招聘信息应当符合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要求,岗位资格条件应当科学合理,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或要求。
(十)招聘信息的主要内容。
1.招聘单位的情况简介;
2.招聘岗位、招聘人数;
3.应聘人员条件;
4.招聘办法及考试、考察的时间、内容、范围;
5.报名时间、方法途径;
6.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一)招聘信息的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信息须在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网站、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招聘单位网站上同时公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一并公布。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十二)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资格审查进行指导监督。
(十三)资格审查的要求。资格审查应当严格按照公布的公开招聘简章中确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十四)可降低开考比例的情形。对紧缺专业岗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十五)考试内容和形式。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测试、现场操作、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应当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笔试、面试考务工作严格按照考务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初、中级岗位人员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以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
招聘工勤岗位人员,一般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岗位需要,可以采取技能操作、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
(十六)笔试考试程序。试题命制根据招聘简章制定命题工作方案,明确有关要求,笔试考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要求执行。
(十七)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向社会公布。除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外,面试人选按照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确定。招聘单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照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十八)面试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应当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以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招聘单位确定。
(十九)面试程序。
1.制定面试方案,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2.面试试题命制及准备相关测评材料;
3.组建面试考官小组;
4.实施面试;
5.公布面试成绩。
(二十)面试方案的主要内容。 包括面试的原则、形式、内容、程序、时间、地点和成绩计算方法,面试考官的组成以及监督办法等。面试前应当将面试方案中考生须知的信息告知考生。制定面试方案时,应当保证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组考官、在同一天内进行面试。
(二十一)面试方案备案制度。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自行组织笔试、面试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将面试工作方案在面试开始前一周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并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二十二)面试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由本单位和外聘考官组成,其中,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考官中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含外聘考官中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为奇数,一般为7、9、11人,面试考官小组设主考官1名。对招聘单位有监督权限的纪检监察人员不得担任面试考官。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须实行回避制度。
(二十三)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必须经考场监督人员签名确认,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二十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一般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二十五)考察。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组织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十六)体检。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U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十七)递补。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是否递补,由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确定,并在公开招聘简章中予以明确。
(二十八)公示。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按照应聘人员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十九)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和聘用程序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
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般不低于3年。
(三十)试用期制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十一)回避制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十二)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职责。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切实履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的职责,建立严格的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用人自*。
设区的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要强化对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不断提升公开招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责。
(三十三)公开招聘工作“三公开”要求。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三十四)投诉和举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对有关投诉或者实名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向投诉人或者实名举报人反馈;对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十五)信息发布。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要畅通信息渠道,第一时间向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研究制定公开招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研判,一旦出现重大舆情要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报告。
(三十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及处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职责权限,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七)其他。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适用本规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规程》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2月29日,此前与本规程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黄冈英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引进、储备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鄂人社发〔2021〕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研究生)到英山县事业单位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数量、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和对象
计划公开招聘17名硕士研究生,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4人、管理岗位3人。
设置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招聘数量不限。
公开招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英山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
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
对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
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
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近亲属可在英山城区落户。
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英山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五)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
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英山城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六)所有录聘用人才均不设最低服务年限。
三、公开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采取分类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其中: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实行“公开报名、考核考察、择优录用、双向选择、统分结合”,不设开考和竞争比例,招聘数量不限;硕士研究生岗位实行“按岗招聘、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23年2月1日在英山县人民*网()发布公告。
2.公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日8:00至2023年2月15日18:00,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人员下载《英山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称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写规范完善的报名登记表(手写后扫描)、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和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料扫描件一并打包成“姓名+报考岗位代码”的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yingshanzhaopin@163.com,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报名。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准确、真实、有效。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考生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以及岗位契合度等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初审结果将即时反馈给各位考生,请广大考生保持*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①年龄计算的起始月份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因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2月1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2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②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扫描件。
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如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予聘用。
(2)关于学历、学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应聘人员为在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
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记载的名称为准。
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关于《岗位表》部分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对于在2023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3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报考相关岗位,通过招聘的可以先上岗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此类人员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准考证领取。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英山县人民*网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准考证领取时须现场缴纳考试费用5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缴费,面试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退费。
5.面试或考核。
考生凭准考证参加面试或考核。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英山县人民*网公布。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成绩。
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硕士研究生岗位,按照《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鄂人社发〔2021〕34号)文件精神,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按照有关规定,面试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75分及以上的考生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对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加试内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加试的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加试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博士研究生全部进入面试或考核,划定最低合格线(75分),择优录用。
面试方案另行研究制定并在英山县人民*网发布面试公告。
6.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博士研究生面试或考核合格的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
体检(复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拟聘用人员的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阶段考生应提供报名登记表(手写并签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料,由招聘单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
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英山县人民*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7.聘用和培养。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及岗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在征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其所学专业、个人意向统一安排。
四、防疫要求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前往国(境)外,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
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宜
报名
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必要时发布公告。
*英山县委组织部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日
附件:
1.英山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2.英山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3.教育部专业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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